开庭前第七天

司法判决真的能预测吗?

2015年06月29日陈晓舒 北京

特写

 

这是坐落于北京市东城区一四合院里的律师事务所,三名准备上场的法官正关在一间古朴屋子里讨论手中的案子。这不仅是个真实的案子,而且已经历了二审,一胜一败,两种截然相反的判决。

屋外正厅挂着两面牌匾,上书“但愿人无讼”,“何妨我独闲”。可牌匾下的出庭律师们一点也不清闲,正埋头于一大摞资料中做庭前的最后准备。律所的其他工作人员,有的负责架摄像机有的忙着搬凳子有的正在调试话筒,力图把现场布置得如真实法庭一般。

这是一场模拟庭审。但与普通模拟法庭不一样的是,它并不是一个虚拟的案件,也不是模拟判决已生效的庭审,而是一场尚未进行的审判。模拟庭审的一个星期后,这个案子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开庭。

担任此场模拟法庭的审判长,是原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资深法官。对他而言,以法官的角色,在模拟法庭上与律师进行职业沟通,有助于客户作正确的风险评估,而且还能帮助律师提高职业技能,当然是件好事,没有理由拒绝。另外两名审判员,也是最高院、最高检的退休法官或检察官,都是行业的资深元老。

在开庭之前,模拟法官们并不知道这个律所的律师代表了哪一方当事人。律所对法官们提出的要求是,真实公正地去评判这次庭审。

律所代理的当事人是北京一家咨询公司,此时他们坐在屋外正厅,等着法官们敲锤开庭。一周后,他们聘请的律师要在真正的法庭上展现风采,但现在他们也很乐于在模拟法庭上先睹为快。与他们交锋多年的对手,是湖南一家实业公司——他们真正的代理律师当然不会来,因此在这次模拟庭审上,也将由这家律所的律师角色扮演。“这模拟法庭的作用有多大?模拟法官会如何看待我们的案件?”当事人在开庭前心情也十分忐忑。

此时正在进展的步骤是“法官庭前会议”——法官们商定案件审理的重点是什么。在法官们面前的是一纸仅有五个条款的购房协议书,涉及某城市一处房产。2006年,实业公司将此房产以总价6000多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咨询公司,并已收到了1000万元定金。协议签订后,实业公司把房产交付给咨询公司使用。

但此后多年,买方并没付钱,卖方也没将房子过户。随着房价的波动,买卖双方的心理预期也不断波动着。2009年金融危机,房价跌了,买方咨询公司想要降价,实业公司不同意。随后,房价又涨了,卖方实业公司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为由,不肯卖房子了,只承认咨询公司是个租客,要求支付租金。

双方先是在商函上各种扯皮大战,协商不成,开启了诉讼争夺。一审中级法院判决咨询公司胜诉。实业公司不服,上诉到二审高级法院。结果截然相反,二审判决实业公司胜诉。咨询公司不服,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一周后,那将是这个案子的最后审判。

现在,留给法官的问题是,这个房子该判给谁?

 

模拟法庭,往往被认为是法律入门者的试验工具。在各大法学院,演练一场模拟法庭,已成为高年级学生们一学期的重头戏。在一些律所,也用于培训律师新人。这种庄严的法庭形式,一来能让初入门者寓教于乐地学习法庭程序,二来法庭之上也是绝佳的辩论场所,可以充分展现法律新人们对实体法律的应用。

但这场模拟庭审并不是基于以上目的。对参与此次模拟法庭的各方而言,目的只有一个,即庭审前的一场检验。

敲锤,开庭。

法官们上台坐定,并不客套寒暄,审判长讲明法庭规则,介绍合议庭各成员,除三名法官外,还配有一名书记员在旁记录,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两边坐开。桌上摆有名牌亮明各方身份,感应话筒连接监控摄像,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被录入系统。

出庭律师四名,西装革履的职业打扮,笔直端坐。咨询公司(即申请方)由业务主管合伙人陈耀权带领的团队进行代理,实业公司(即被申请方)由业务主管合伙人彭卿带领的团队进行代理。

陈耀权律师从业近15年,代理最高法院案件百余件;彭卿律师从业8年,代理最高法院案件四十余起,均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老将。

审判长在两方律师发言前,首先忠告,已知的事实不要重复,不要长篇大论,每次发言最好不超过五分钟,最长不超过八分钟。

在英美律政剧中,开庭陈述及结案陈词往往是庭审中最重要、最出彩的环节。但在中国大陆的庭审中,这一环节一般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而在这次模拟庭审中,双方律师进行了精彩的开庭陈述。

陈耀权阵营准备了概括基本案情的事实图表。他要讲述的故事,所有的时间节点和事实都已经罗列在这张纸上。

陈耀权向法官讲述了咨询公司的故事:这纸协议的买卖双方按照真实意思签订了合同,定金付了房子交了,关系处得也不错,突然发生了汶川大地震,双方都忙着抗震救灾,没来得及过户。缓过来后,无意间却发现实业公司把房子抵押了,还伪造了一份租赁合同,把购房协议中咨询公司的签字盖章复印进去。在经过询问后,对方还矢口否认了,陆续编造税费问题、定金没收到之类的谎话,这些不诚信的行为都表明实业公司想恶意毁约。

“因此我们认为这份购房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应当继续履行。”他说。

彭卿阵营则准备了另外一图表。这张图表所强调的细节,是双方签约后的数次协商环节。他要讲述的故事,是另外一个版本:实业公司卖房子时,房子还不在该公司的名下,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根本无法交付和过户给对方。1000万只能算是立约的定金。2009年对方要求降价,实业公司回函要求尽快签订“购房合同”,咨询公司却回函说,同意商谈购房的事宜,但并没有对购房协议是个意向性的协议作出异议。后来实业公司寄去了合同,他们又回函说,已收到合同文本,仔细阅读后再商谈。

“这都说明,咨询公司心知肚明购房协议只是一个预约。”他说。

这份购房协议的性质,“是个本约合同,还是预约合同?”,被审判长归纳为本案第一个争议焦点。简单的说,所谓预约就是意向,本约就是正式合同。对照生活,预约就像谈一场恋爱,未必能走向婚姻,而本约就是婚姻。

陈耀权指责对方不诚信,偷瞒着把房子拿去抵押借款。彭卿辩论说:“我反而要问对方,你为什么不向我们主张违约责任?而是跑来和我们商谈合同具体的内容,这显然不符合一个正常的理性商业人逻辑。”

彭卿说对方根本不关心房屋产权,哪有买方不着急过户的,显然无法认定这是一个买卖合同。陈耀权反辩:“2008年的汶川地震,对双方影响都很大,都投入了抗震救灾中,没有来得及继续商讨房屋过户事项,但并不代表我们并不关心房屋产权问题。”双方依据各执己见,不肯让步。

法官们也没有闲着,时不时往双方阵营投掷重磅炸弹,提问陈耀权阵营:“这张协议书屡次提及‘在购房合同签订时’,购房合同和这张购房协议书是个什么关系?”也往彭卿阵营扔炸弹:“购房定金1000万,你们为什么没有退还给对方?”

审判长宣布休庭。

 

天同律师事务所刚推出模拟法庭时,立刻成为了律师界的“奇葩”。在中国,很少有律所为一个案件演练如此程序化的模拟法庭,一来需要整个团队配合耗费时间精力,二来也耗费财力。

咨询公司的法务后来感慨说:“我做法务20多年,几乎没听说过这种事情。”

他们第一次与天同所碰面时,就被问及了一大堆细节问题:房屋未过户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催过对方吗?为什么不主动向对方付尾款?房屋装修过吗?如何报审批手续的?这留给咨询公司一个很好的印象,“其他律所和我们谈的都是框架性的、宏观的东西,反倒是很少涉及案件细节问题。”他们最终决定选择天同律师事务所代理。

对于天同所来说,这也是一个自我说服的过程。“我们认为有道理的案子,真正内心接受了客户的立场和观点,才会接。”

天同业务委员会的多数委员都认为,在这个案子里,肯定是买卖合同。“如果不是买卖,无法解释实业公司为什么要交付房产,咨询公司也不会花大价钱装修,更不会将其打造成全国旗舰店。” 陈耀权说。

以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是天同律师在庭前准备的行动准则。签约后的案件讨论中,疑难问题逐渐放大。“6000多万元的房产,一页纸、300来字的协议就给卖了?”如何解释“再签具体的合同”之约定,以及双方多次的文本磋商过程,是挥之不去的心中之痛。

内部讨论其实就是简易版的模拟法庭,两队人马在办公室里交锋,没有裁判者。律师们的争论往往这么开头——“这件事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解释”、“这个观点我需要从以下几方面阐述”,每当一个问题讨论完,双方已经由于站在台阶上太长时间而腿脚发麻。

“何不找几位资深专家,来一场模拟法庭,让第三方来判断,认真地争论清楚?”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提议。

陈耀权从“以下几方面”思考了模拟庭审的几个主要目的:“一帮助出庭律师缕清思路,怎么在恰当时机说恰当的话;二了解法官关注什么问题,会揪住哪些问题不放;三也是向客户展示律师的工作过程,让客户有身临其境之感。”

模拟庭审的日期被安排在正式庭审的前一周,这不是一个拍脑袋想出来的时间点,而是通过多次模拟法庭实验出来的最佳时间。一个星期,一方面能让出庭律师在发现问题后有时间再补充准备证据、调整策略,也能让律师团队在模拟法庭上消耗的精力、体力得以充分恢复;另一方面,也不会因为间隔时间太长,而需要重新唤起出庭律师的兴奋点。

在模拟庭审前,陈耀权团队已经认真准备了很长一段时间,配合模拟的彭卿团队也丝毫不松懈,画图表、准备证据册,认真分工安排答辩策略。模拟法庭庭审的前一晚,双方各自在天同所的小四合院里加班到凌晨3点钟。彭卿跑去陈耀权的屋子里连珠炮提了好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你们解决得了吗?!”他放话说:“明天我在法庭上就问死你!”

彭卿丝毫不隐瞒:“律师都是好斗的,我想赢。”

由于此案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陈耀权本来就压力山大,还被大半夜威胁了一番。“法庭是律师的主战场,第二天来的法官是外部的人,并不知道我们代理了哪一方,这是展示律师风采的时候。”他说,“旁听的是客户和同事,面子还摆在这呢。能不拼命吗!”

虽然仅仅是一桩模拟庭审,在庭下也早已硝烟四起。

 

休庭后,三名法官又关起门来评议,他们必须给出一个结果。“庭审很顺利,但是各方当事人不能同意对方观点,毕竟现在房地产价格非常高,双方都是依据自己利益考虑,无法让步。”审判长说。

三个法官把庭审中的疑难问题又从头到尾捋了一遍,都有点一筹莫展。一方面,双方争议的问题,很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如何维护双方的利益平衡也是裁判者看重的问题。

“判决没处下笔,但是调解——我觉得也不乐观。”扮演其中一名审判员的原最高检的检察官摇摇头说。

三名模拟法官都认为调解是最好的办法,如果非要给出一个结论,模拟法官们的答案是:1票支持实业公司,1票支持咨询公司,另一票认为还需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

在门外,参与旁听的12名陪审团也热烈讨论着。陪审团制度存在于英美法系,他们由普通人构成,但在这场模拟法庭特设的陪审团中,有律所内部的辅庭律师,他们是被培训的新人,旁听即学习;也有非法律专业的行政人员,他们的意见更接近普通老百姓,是个参照。

12人陪审团由一个经验较为丰富的律师主持,他引导大家发表两轮意见。第一轮可以讨论本案最重要的问题——“购房协议的性质是本约还是预约?”。第二轮,就实业公司交付房产这个行为发表意见。两轮意见结束,举手表决。

这名领头的陪审团成员首先发表了自己观点。他的结论是倾向于陈耀权律师代理的一方,认为这份合同是个本约合同。

发言按照顺序进行,第二个发言的年轻女律师完全没有受到领头人的意见左右,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观点。“我相信被申请人”,意味着她支持彭卿律师。

第三名陪审团成员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他之前买了一个房子,也签署一个购房合同,但房主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也就意味着房子暂时还不能过户给他。结果合同签订后没多久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购买房产不到五年出售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出的这部分税费影响到了卖方的利益,他要求买方承担。“我觉得不能添加到买方身上。”这名陪审团成员的经历和案件中关于税费的争议出奇一致。

也有行政人员提出质疑,他根据现实中的正常房屋买卖都需要很厚一打合同,这份五个条款的一页纸合同太简单,“不符合正常情况。”他倾向彭卿,认为这不过是个意向书。

律所的一个运营人员提到,实业公司有很多不诚信行为,把市场波动的风险转嫁给咨询公司,“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她说。

但立即有人提出了不同观点,实业公司交付房子就是表达一个诚意,一个兜底,表明双方还愿意细谈。“如果咨询公司认定这是个本约合同,他们就应该赶紧付款,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等着”。

还有陪审团成员还原了一个签订协议的场景,推测实业公司对待咨询公司像是“找了一个备胎”,一方面把房子交付了,另一方面不办过户,如此一来,实业公司就可以待价而沽。但他推测咨询公司也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曾要求减价。“但肯定是房屋登记所有人更有优势,它是吃碗里看盘里。”这名陪审团成员更支持咨询公司。

最终举手表决,支持咨询公司4票,支持实业公司8票。

一直坐在模拟法庭台下旁听的案件当事人咨询公司,早没了开庭前的云淡风轻,边听边捏汗:“真打啊,还以为只是演一下戏。”看到最后,当事人完全坐不住了:“我们这一方的律师毫无保留全力以赴,但代理另一方的律师也火力全开,给我们感觉是,反方律师还占了上风,完全针锋相对。”

陈耀权经历过多次模拟庭审失利,但真实庭审却打了胜仗。他在庭审前就告诫当事人:“在模拟时候,不要我们一不利就很着急。毕竟内部模拟法庭的作用,就是挑我方自己的毛病。”

陈耀权的感受是,模拟庭审中,他作为真正的出庭律师是当局者迷。而曾经有一场模拟法庭,他站在反方配合扮演,毫无压力,只需要挑毛病,“局外人角度,视野更清晰更有力。”同样,这一场模拟,被申请方代理律师彭卿置身事外的观察,也为他提供了更多的角度。

 

举行模拟法庭的起因,和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的个人经历有关。他曾经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多年,转型做律师后,过往的工作经历,让他更习惯从正反两面去看待手头的案子。“虽然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利益,但不是只从他的角度是最好的,要想清楚自己的长处短处,对方会攻击哪个点。”蒋勇的体会是,如果能站在法官的角度考虑,会更有利全面理解案件。

但当蒋勇在实际工作中操作这个想法,立马发觉障碍重重。代理律师一方面要站在客户角度,又要跳跃出来站在对立面去思考问题,并不容易。蒋勇便试着找来律所的另一拨律师替对方说话,分成两个小组,对立讨论。

这种简易版的模拟法庭方式,直到2011年,天同所才把它产品化,并分类为两种:一是在风险评估阶段用来预判案件走向的模拟庭审,二是在真实庭审之前用来准备的模拟法庭。

前一种是把律师对案件的评判过程展示给客户,“把我们之前的讨论用模拟法庭体现给他。他们会知道律师如何对待他的案子,客户体验会更好。”彭卿说,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我们从中立角度评判,客户对诉讼预期风险会更客观。”风险评估阶段预判的模拟庭审,一旦客户和律师有不同的诉讼预期,往往不会签约。

后一种,则是对出庭律师的压力测试,模拟的对手和审判者会一边倒的压向即将出庭的律师。“你的模拟对手会更了解你,会帮助你发现很多问题。”陈耀权说。

距离庭审已经不到一周时间,鉴于这个案件的疑难程度,这一次的模拟庭审,大家商议用更真实的方式,邀请律所之外的裁判员公正裁判,而且“正式的模拟庭审也有助于营造氛围。”蒋勇说。

客户在这场模拟法庭后,适时地调整了自己的预期,原本是丝毫不肯让步,但模拟的庭审让他们看到,他们并不是能够十拿九稳的赢定这个案子。庭后,他们表态愿意在双方争议的税费、使用费做出一定的让步。

让客户对判决有合理的预期,也是模拟法庭的目的之一。这家成立于2012年底的精品律所专注于重大疑难商事诉讼案件。每次遇到客户,蒋勇被提问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我们能不能赢?”这几乎是每个律师遇到客户被问及的第一个问题。蒋勇想试着用模拟法庭的方式来评估,用离退休法官的主观经验来判断。

除了主观的充满人性的模拟法庭预判机制,蒋勇也设想了一款“胜算评估系统”。在裁判文书网的基础上,通过抓取裁判文书中的关键词,找出“类案”,然后分析、提炼这些案子,用于对手头案件的预判和评估。这种流行的“大数据”方式,也是2014年以来天同律所的技术部门一直在做的事情。

司法判决是否可以被预测,这原本就是法哲学的一个未解之谜。如果假设坐在高椅之上的法官是冰冷无情毫无偏向性的机器人,那么依据事实和法理,以及过往案例,似乎是能预测出判决的结果。但现实生活中,法官也不过是有自我想法的普通人,社会舆论、双方利益平衡,往往让预测变得偶然。

但蒋勇却认为:“司法权威来自裁判的可预测性,对相同的事实用相同规则可以推导出相同结论。”

蒋勇被称为律师届的“理想主义者”。2002年他创立天同律所时,已经早早错过了律师行业的跑马圈地时代,想要成为顶尖大所并不容易,但蒋勇抓住了移动互联的潮流,设立律所开放日,让全国同行报名来这个四合院互动分享,这在封闭的律师行业有着很强的吸引力,许多人抱着“他们在做什么?”的想法参与进来,这让天同所成为律师圈的另类。

在天同开放日中,律所内部的律师们常常被安排上台去讲课,告诉同行们,“天同的管理模式是什么样的?”“用哪些方法在办案?”

而这一场模拟法庭结束后,蒋勇让那三名外聘的法官坐在台上,和律师们进行庭后的交流,告诉他们,“法官们想的是什么?”

“律师思维和法官、检察官的思维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原最高检工作的检察官说,“我觉得律师除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还要和委托人交代,这个案子的前景是什么。帮委托人算账,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

审判长列明了几大经验,其中之一是:“不可长篇大论。法官不能说记性不好,你说过了他肯定记不住,时间长了他会烦,也会打断你”。

“不能贬损对方当事人,比如‘他胡说八道,不道德,不讲诚信’,有的法官你一尖刻就会打断你,对你的印象会差,会认为你经常用贬损的语言获得优势。”他说,“要和为贵”。

审判长最后的总结道:“每个法官有自己的风格,不一定像我们一样能和你们产生共鸣,你们要去适应不同法官,抓住自己的主要观点让法官听得明白。”

 

在真实庭审中,律师是要讲故事的,一个逻辑严谨、偏向自己一方的好故事。但如何把这个故事用最好的方式表述出来,把握好节奏和火候,比对方的故事更打动法官。这一切,都在考验律师的功力。

在上面的模拟庭审后,陈耀权感觉自己踩到了讲这个故事的节奏。他与自己的团队一起调整了诉讼策略,决定淡化购房协议书的法律属性,更多偏向从双方交付、占有、使用房产的履行行为出发,从维护交易的稳定、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叙述这个故事——那也是法官关注的利益平衡角度。

一周后,最高人民法院,真实庭审。

陈耀权在前一晚依然失眠了。他把总结陈词一遍又一遍地磨练着。

当日开庭,主审法官比模拟庭审的法官们显得更为强势。陈耀权吸取了模拟庭审的经验,把这个故事讲得更透彻。

对方代理律师在庭上递交了一份新证据,陈耀权当即指出“这份新证据并不完整”。原因在于模拟庭审后,基于模拟法官需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的建议,陈耀权和他的团队第三次去了一趟房产所在地,再次寻找新材料,他们在客户的办公室里找到一个未曾打开过的文件柜,发现了一份之前没有看到过的材料。而这份证据,就是真实庭审中对方律师递交的证据。

“如果没有那次再准备,就不会知道这份新证据是被截取出来的。”陈耀权说,“直到庭审的最后一刻,你都不能放弃准备。”

现在,彭卿只是坐在台下听审,但他能感觉到,“我们赢定了。对方律师的火力,远不如我们在模拟时。”他颇有些得意。果然,判决下来,咨询公司胜诉。

真实庭审半年后,天同律所将此案例再进行了一次模拟庭审。

这一次模拟是在招聘会上。30名新人通过简历筛选参加笔试和面试,最后一关便是模拟法庭。行政人员提前一天把几十页的案件基础材料交给应聘的律师新人们,30名应聘律师分组,每组由一个合伙人带领,第二天每人依次进入房间和合伙人讲述理解的案情,哪方有理,自己会如何进行抗辩。

最终在这30人中选出10人,每方各5人进行模拟法庭对抗。原来的对手陈、彭两位律师,此时坐在了法官席上,他们是这些学生们的裁判者和指导老师。

代理实业公司的人民大学的法学学生曹玉龙回忆:“我们那天策略出现了问题,我们希望最高院裁定驳回,维持二审判决,就打得混乱。”这场庭审的最后,五名实业公司的年轻代理律师们出现重大失误,承认了这个协议是个本约合同,最终判决咨询公司胜诉。

彭卿显得不服气,替反方的学生们感到惋惜。这一场模拟庭审,尽管结果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样的,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又是一场截然不同的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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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应采访对象要求,模拟法庭当事人皆已化名,部分信息已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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