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发行6亿美元零票息可换股债券

1月26日,中国中车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公司已于2016年1月25日(交易时段后)与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所载条款及受其中所载条件规限,公司同意发行,而经办人同意认购及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本金总额为6亿美元的公司债券;并且,公司已同意授予经办人选择权可要求公司发行本金总额最多为2亿美元的选择权债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经办人尚未行使选择权,以认购任何选择权债券。若经办人悉数行使选择权认购选择权债券,则将予发行的债券的本金总额最高为8亿美元。

债券在条款及条件所载之情况下,本次发行的债券可转换为中国中车H股。

初步换股价为每股9.65港元,较(i)股份最终交易日较香港联交所所报的每股股份收市价7.30港元溢价约32.2%;(ii)股份与直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的三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的每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7.1481港元溢价约35%。

假设按初步换股价每股H股 9.65港元悉数转换公司债券(不包括选择权债券)并无进一步发行H股,则公司债券将转换为约484,364,766股H股,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H股股本约11.1%,以及公司经扩大已发行H股股本约10.0%。假设按初步换股价每股H股9.65港元悉数转换公司债券(包括选择权债券)并无进一步发行H股,债券将可转换为约645,819,689股H股,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约14.8%及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于悉数转换债券后经发行换股股份而扩大后的约12.9%。

转换债券后将与发行的换股股份将于各方面与有关换股日期当时已发行的H股具有同等地位。

债券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呈发售或出售。债券及换股股份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且在若干例外情况的规限下,不得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或出售。债券根据美国证券法正在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及出售。

认购协议须待其中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及╱或豁免后方告完成。此外,认购协议可于若干情况下被终止。

警告:由于认购协议未必一定会完成而债券及/或换股股份未必一定会发行或上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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