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20年产权房到期的消息引发了全民的关注和热议。根据央视网最新消息,国土资源部已赴温州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的延长问题。截至目前尚未出台解决办法。
1990年代,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温州市按照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根据自我需求自行选择土地出让分档,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近期,当年20年分档的土地已到期或即将到期。
根据温州国土资源局官方统计,截至2017年底,温州市区有约600套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过期,到2019年底,将达到1700多套。
社科院一位专家告诉界面新闻记者,2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在全国是个比较小的比例。它的出现跟当时的市场环境有关,但本质来看具有“违规之嫌”。
事实上,除了温州,深圳在2001年已发生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而青岛则在2009年黄岛有部分居民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
上述专家认为,类似情况的出现与当时政府的计划经济思维有关。土地收归国有,“放国家管是最好的”。然而,在土地出让时,主管部门又管理不到位,导致土地续期无法可依。
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顾云昌则认为,法律的滞后或者缺陷是导致温州20年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目前,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如何续期?
顾云昌认为,虽然深圳、青岛的情况没有引起温州这样的热议,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深圳、青岛的处理办法并没有法律依据,“相信立法机构马上会有说法”。
尽管社会热议角度不同,但在有偿续期上却趋向一致。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温州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无条件续期,不需要补交费用一说明确表示“不可能”。
武汉高校一位法学教授也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在中国,土地的主人只有人民集体一种情况,个体有偿延期使用是必然的。
社科院专家则表示,应该有一个合理评估,总之不能按现有土地价格补交,“这关乎社会公平”,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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