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9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财务”)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亿利财务的违法行为是:1.资产分类不实;2.高管人员长期缺位。被处罚当事人为艾宏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改正,给予合计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艾宏刚警告。
根据天眼查,亿利财务的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4%)、金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
值得注意的是,身为大股东的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已深陷债务危机,其所持的上市公司36.21%股权已被全数冻结及轮候冻结。
亿利财务同样是债务缠身,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企查查信息显示,亿利财务身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累计超过500件,案由多为票据追索权纠纷、票据纠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涉诉待偿金额约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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