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列车内斗殴或偷窥偷拍最高罚款5000元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官网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条例》指出,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五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滋事斗殴、猥亵他人或者偷窥、偷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对个人最高处以五千元罚款。(广州日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