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暂停供热服务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沈阳发布”官微消息,2023-2024采暖期即将来临,沈阳市用户办理暂停供热需要哪些手续?是否需要缴纳费用?9月26日,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黄殿忠在发布会上作出解答:

1.根据《辽宁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维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在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2.暂停供热所需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房主身份证。

3.用热户已经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提出恢复供热申请的应视为继续申请暂停供热,不需要重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4.办理暂停供热服务,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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