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王欣婷
9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公布了2张罚单,剑指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内控管理不到位;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发票审查不严;三、信贷管理不到位。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对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120万元。
施惠青时任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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