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乐家居9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女士、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此前因涉嫌超比例减持,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该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获悉前述股东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4,888.07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其中:一、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29元,并处罚款5万元;二、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79,118.34元,并处罚款230万元;三、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11,357.04元,并处罚款800万元;四、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318,974.40元,并处罚款2,260万元。

公告称,本次案件涉及主体是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独立财务投资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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