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与认购方约定承诺保底收益,金固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金固股份10月11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以上人员在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分别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对其承诺保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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