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集团拟溢价约31.02%回购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持有的5.21亿股公司股份

东岳集团10月24日早间在港交所公告,于2023年10月23日,公司与卖方(新华联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股份回购协议》;根据协议,卖方拟出售公司合计5.21亿股股份(约占公司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23.12%),而公司拟回购该批股份注销,总对价约36.987亿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34.57亿元),即每股回购股份约7.1港元,较《股份回购协议》签署当日前在联交所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包括当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股份在联交所每日所报收市价的平均价每股约5.42港元有约31.02%的溢价。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东岳氟硅科技与新华联控股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东岳氟硅科技拟出售、新华联控股拟购入目标公司各别的相关股权,总对价人民币约34.57亿元(相当于约36.987亿港元,包括人民币17.52亿元(关于东岳高分子的股权)、人民币约15.40亿元(关于东岳硅材的股权)和人民币1.65亿元(关于东岳未来氢能的股权)。

公司留意到,虽然新华联控股的司法重整完全是新华联控股、其债权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间的事,但此等讨论的结果有可能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因为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的股权(通过新华联国际和新华联海外间接持有)有可能会根据新华联控股的司法重整而转让给新华联控股的债权人或独立第三方,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出现不确定性。考虑到上述因素,以及新华联控股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一直支持公司业务及管理层运营;及预计两宗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净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相信股份回购和售股交易互为条件,在另一交易成为无条件后才可作实的情况下,将会有利于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不仅进行了股份回购,而且进行了售股交易,如此将有助公司尽量减少于股份回购的现金流出。由于集团拟使用售股交易所得价款来补充股份回购所用现金,因此预计两宗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净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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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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