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对生命的批量剥夺,无论冷兵器时代还是热兵器时代均为如此。而有战争就会有战俘,有屈辱苦难,有悲壮不屈。对这些战俘来说,从被俘那一刻起,真枪实弹的战争就已经结束,另一个层面的战争才刚开始。他们命运的轨迹,从此有了迥然不同的走向。
从战争奴隶到杀降
在奴隶社会,战争最大的收益,不在于土地,更在于将大量的人口转为战胜方的奴隶。
罗马帝国时期,军团的行军队伍后面,总是跟随着奴隶贩子,军队攻城略地之后,不仅是放弃武器投降的军人,部落成员、城市妇孺,都可能被卖为奴隶。
封建时代,不再把战俘变成奴隶,于是,收容交战方的俘虏不再是赚钱的买卖,反而是一项负担:毕竟羁押、看管都需要人力资源。
在秦军方面,后方数量庞大的战俘不仅给后勤供给带来巨大的压力,还可能成为定时炸弹。所以对以法家霸道之术立国的秦人来说,杀降是最好的选择。
国际公法确立的战俘权利
法国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认为:战争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在国家间的冲突中,国家与国家成为敌人,但国家的公民间并不当然成为敌人。
在这种理论上,战俘的权利逐渐形成体系。
1929年的《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
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
1977年《关于1949年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等。
虽然上述公约规定了对战俘的各种物质和人格尊严的保护,但在实际战争状态中,战俘往往享受不到公约所赋予的权利,交战国双方破坏国际法关于战俘待遇的原则的规定是经常发生的。
抗战期间罕见“换俘”
1944年1月,一架日军飞机因机械故障坠落在山东解放区昌邑县东利渔村附近,当地民兵发现后,活捉了这架敌机的飞行员。
后经过审讯调查,该飞行员名叫山田井马,是日军陆军航空兵驻山东一个飞行联队的中尉飞行员,同时他还是日本侵华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茨的远房侄子。
山田井马失踪后,日军派出大批兵力搜查,看守部队不得不经常转移。每当夜里通过日军封锁沟时,山田井马总是趁靠近炮楼时拼命挣扎,想方设法弄出声响企图引起日军注意。但对于山田的“逃跑”,八路军并没有对他施行任何惩罚,反而依旧优待他。渐渐地山田井马也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山田井马转变思想
关押期间,山田井马的思想转变很快,与八路军官兵的关系日渐紧密,甚至还教敌工干部和看押战士学习一些瓦解日军的阵前喊话。
山田井马坠机后,日军多次搜救无果。之后,日军便派出飞机多次投撒传单,宣称只要释放被俘的飞行员,他们愿以大批武器进行交换。
“换俘”后,日军直呼后悔
针对日军多次要求,双方很快达成了战俘交换协议。按照协议,日军先行第一批释放了李震等10多人,并“赠送”了一批武器弹药,我方则遵照协议释放了山田井马。随后,日军按照协议又释放了第二批我方作战被俘人员30多人。
山田井马回去后一再拒绝驾机作战,也拒绝其父辈要他对被俘期间所受的“赤化”进行“反省”。最终,他被派往东南亚战场与美军作战,战死在马来亚前线。而我军被俘人员获释后,继续战斗在最前线,连续断掉了十余个日军炮楼,粉碎了日伪军发起的扫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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