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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擎天软件股价再跌18% 阿里账面损失1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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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擎天软件股价再跌18% 阿里账面损失1亿港元

中国擎天软件发布澄清公告,对做空机构报告中的指控一一作出了回应,但这并未让其股价止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遭做空机构质疑财务造假的中国擎天软件(01297.HK)很快做出了“反击”。

12月29日早间,中国擎天软件发布澄清公告称,钟馗报告作出之指控属毫无根据且含有各种有关本集团之失实陈述、恶意及虚假指控以及明显的实际错误,并就钟馗研究在报告中的指控一一作出了回应。

钟馗报告指控,擎天在国内的经营主体“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在当地工商登记所报备的财务收入和利润,无论是在其伦敦上市期间还是香港上市期间都和向市场公布出来的严重不符

对此,中国擎天软件表示,本集团在伦敦上​​市时的上市工具为Sinosoft Technology Limited(下称Sinosoft UK)而非本公司。Sinosoft UK于2010年12月自伦敦市场除牌后撤销登记。本公司谨此澄清,南京擎天科技向工商部门报备的财务资料与Sinosoft UK于另类投资市场上​​市时Sinosoft UK之年报所载本集团之财务资料间存在差异,乃主要由于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存在差异,本集团按其核数师的建议对Sinosoft UK的年报所载本集团的财务资料作出调整;另外,除南京擎天科技外,Sinosoft UK有另一间经营附属公司南京擎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9年期间)及江苏擎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0年期间)。其财务报表亦综合并入本集团于有关期间之财务报表内。

对于钟馗研究对“擎天于其筹备(香港)上市时透过伪造其财务数据而进行欺诈”的指控,中国擎天软件的说法是,本集团之电子政务业务于2010年取得突破性发展,且2010年来自电子政务业务之收益录得大幅增长。然而,本公司谨此澄清,有关增长远远低于钟馗报告所载者。与此同时,根据本集团电子政务业务持续至今的长期趋势,本集团之电子政务业务于一个财政年度下半年录得之收益高于该财政年度上半年,此乃主要由于政府部门通常于财政年度上半年推出项目并于财政年度下半年签订合约。

中国擎天软件在香港上市后,钟馗研究仍指出,南京擎天科技向相关工商部门报备的财务资料显示,南京擎天科技于2015年的收入及利润低于本公司2015年年报所载之收入及利润。中国擎天科技则表示,钟馗报告所列向相关工商部门报备的财务资料仅与南京擎天科技有关,但公司年报(包括2015年)所载之财务资料乃本集团之综合财务资料,因此包括其他两间经营附属公司(即江苏擎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擎天全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财务报表。本公司认为,钟馗报告所作出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并有意对股份造成虚假市场。

另外,钟馗研究在报告中针对擎天财务造假的方式指出了具体四点:第一,预售冒充出口退税业务收入;第二,严重夸大电子政务收入规模;第三,虚增碳排放管理业务收入;第四,虚报大量软件采购费用以填补伪造现金的黑洞。

对此,中国擎天软件也分别给出了回应。第一,出口退税服务费一般按年计算,而本公司提供出口退税服务之收益于向客户开具发票时确认。由于我们出口退税服务之大部分客户均为长期客户及该等客户之数量维持稳定,我们认为上述出口退税服务费之会计处理方法与根据提供服务期间按比例确认费用之方法并无存在重大差异。

第二,本公司之电子政务业务合约乃透过多种渠道取得,包括通过谈判与其他公司进行竞争、开展一对一谈判、参与仅对有限数目的市场参与者开放的重要项目之投标以及公开招标。本公司透过公开招标取得之业务仅占本公司电子政务业务之一部分,因此政府公布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投标结果仅反映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取得之部分电子政务业务。

第三,本公司之碳排放管理业务有两类客户,即政府部门及企业客户。本公司之碳排放管理业务合约乃透过多种渠道取得,包括通过谈判与其他公司进行竞争、开展一对一谈判、参与仅对有限数目的市场参与者开放的重要项目之投标以及公开招标。钟馗报告仅列出本公司透过公开招标取得之若干碳排放管理业务合约,并未包括本公司透过其他渠道取得之合约。此外,企业客户并无于政府公布的公开招标结果中刊登有关彼等授出之合约资料。因此政府公布之公开投标结果仅反映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取得之部分碳排放管理业务。

第四,本公司专门从事应用软件之开发,而于其产品开发过程中,本公司须向第三方采购若干软件。本公司并无伪造任何软件采购成本,且于其财务报表记录软件采购成本时均有真实的相关交易支持。本公司拥有充足现金及其他财务资源以支持其业务增长。根据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之2015年经审核财务报表,本集团之现金结余(包括结构性银行存款、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人民币3.83亿元,本公司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经营活动之净现金流约为人民币1.52亿元。

中国擎天软件还在公告中表示,“本公司并不知悉有关钟馗研究身份之资料。如钟馗报告所示,钟馗研究为卖空者,因此会在股份价格出现下跌时变现收益。有鉴于此,股东及投资者在使用钟馗报告内资料时,务请十分审慎行事。诚如上文所述,钟馗报告包含事实错误、误导性陈述及无根据推测,本公司认为钟馗报告意在操纵股份价格和诋毁本公司声誉。因此,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然而,这份回复并未有效改善中国擎天软件股价下跌的状况。12月29日,中国擎天软件跳空低开,随后一路走低,盘中最大跌幅一度超过20%,午后股价跌幅有所收窄,但临近收盘再度跳水。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报2.37港元/股,跌幅达18.28%。

中国擎天软件连续两日的下跌为其股东带来不小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半年报显示,阿里巴巴以13.32%持股位列主要股东名单之中,按照报告发出前一日股票的收盘价(3.10港元/股)计算,阿里巴巴的股份(1.375亿股)已因此出现账面损失1亿港元。

钟馗研究在报告中给中国擎天软件的估值是每股0.37港元,对于公司目前给出的回复,钟馗研究表示,“在澄清公告中,管理层进一步撒谎,用黑白颠倒的说法否认钟馗研究的指控。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进一步公布我们所掌握的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更全面的财务资料和关于出口退税业务的更多真实资料等等,进一步揭穿管理层的谎言。”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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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擎天软件股价再跌18% 阿里账面损失1亿港元

中国擎天软件发布澄清公告,对做空机构报告中的指控一一作出了回应,但这并未让其股价止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遭做空机构质疑财务造假的中国擎天软件(01297.HK)很快做出了“反击”。

12月29日早间,中国擎天软件发布澄清公告称,钟馗报告作出之指控属毫无根据且含有各种有关本集团之失实陈述、恶意及虚假指控以及明显的实际错误,并就钟馗研究在报告中的指控一一作出了回应。

钟馗报告指控,擎天在国内的经营主体“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在当地工商登记所报备的财务收入和利润,无论是在其伦敦上市期间还是香港上市期间都和向市场公布出来的严重不符

对此,中国擎天软件表示,本集团在伦敦上​​市时的上市工具为Sinosoft Technology Limited(下称Sinosoft UK)而非本公司。Sinosoft UK于2010年12月自伦敦市场除牌后撤销登记。本公司谨此澄清,南京擎天科技向工商部门报备的财务资料与Sinosoft UK于另类投资市场上​​市时Sinosoft UK之年报所载本集团之财务资料间存在差异,乃主要由于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存在差异,本集团按其核数师的建议对Sinosoft UK的年报所载本集团的财务资料作出调整;另外,除南京擎天科技外,Sinosoft UK有另一间经营附属公司南京擎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9年期间)及江苏擎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0年期间)。其财务报表亦综合并入本集团于有关期间之财务报表内。

对于钟馗研究对“擎天于其筹备(香港)上市时透过伪造其财务数据而进行欺诈”的指控,中国擎天软件的说法是,本集团之电子政务业务于2010年取得突破性发展,且2010年来自电子政务业务之收益录得大幅增长。然而,本公司谨此澄清,有关增长远远低于钟馗报告所载者。与此同时,根据本集团电子政务业务持续至今的长期趋势,本集团之电子政务业务于一个财政年度下半年录得之收益高于该财政年度上半年,此乃主要由于政府部门通常于财政年度上半年推出项目并于财政年度下半年签订合约。

中国擎天软件在香港上市后,钟馗研究仍指出,南京擎天科技向相关工商部门报备的财务资料显示,南京擎天科技于2015年的收入及利润低于本公司2015年年报所载之收入及利润。中国擎天科技则表示,钟馗报告所列向相关工商部门报备的财务资料仅与南京擎天科技有关,但公司年报(包括2015年)所载之财务资料乃本集团之综合财务资料,因此包括其他两间经营附属公司(即江苏擎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擎天全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财务报表。本公司认为,钟馗报告所作出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并有意对股份造成虚假市场。

另外,钟馗研究在报告中针对擎天财务造假的方式指出了具体四点:第一,预售冒充出口退税业务收入;第二,严重夸大电子政务收入规模;第三,虚增碳排放管理业务收入;第四,虚报大量软件采购费用以填补伪造现金的黑洞。

对此,中国擎天软件也分别给出了回应。第一,出口退税服务费一般按年计算,而本公司提供出口退税服务之收益于向客户开具发票时确认。由于我们出口退税服务之大部分客户均为长期客户及该等客户之数量维持稳定,我们认为上述出口退税服务费之会计处理方法与根据提供服务期间按比例确认费用之方法并无存在重大差异。

第二,本公司之电子政务业务合约乃透过多种渠道取得,包括通过谈判与其他公司进行竞争、开展一对一谈判、参与仅对有限数目的市场参与者开放的重要项目之投标以及公开招标。本公司透过公开招标取得之业务仅占本公司电子政务业务之一部分,因此政府公布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投标结果仅反映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取得之部分电子政务业务。

第三,本公司之碳排放管理业务有两类客户,即政府部门及企业客户。本公司之碳排放管理业务合约乃透过多种渠道取得,包括通过谈判与其他公司进行竞争、开展一对一谈判、参与仅对有限数目的市场参与者开放的重要项目之投标以及公开招标。钟馗报告仅列出本公司透过公开招标取得之若干碳排放管理业务合约,并未包括本公司透过其他渠道取得之合约。此外,企业客户并无于政府公布的公开招标结果中刊登有关彼等授出之合约资料。因此政府公布之公开投标结果仅反映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取得之部分碳排放管理业务。

第四,本公司专门从事应用软件之开发,而于其产品开发过程中,本公司须向第三方采购若干软件。本公司并无伪造任何软件采购成本,且于其财务报表记录软件采购成本时均有真实的相关交易支持。本公司拥有充足现金及其他财务资源以支持其业务增长。根据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之2015年经审核财务报表,本集团之现金结余(包括结构性银行存款、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人民币3.83亿元,本公司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经营活动之净现金流约为人民币1.52亿元。

中国擎天软件还在公告中表示,“本公司并不知悉有关钟馗研究身份之资料。如钟馗报告所示,钟馗研究为卖空者,因此会在股份价格出现下跌时变现收益。有鉴于此,股东及投资者在使用钟馗报告内资料时,务请十分审慎行事。诚如上文所述,钟馗报告包含事实错误、误导性陈述及无根据推测,本公司认为钟馗报告意在操纵股份价格和诋毁本公司声誉。因此,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然而,这份回复并未有效改善中国擎天软件股价下跌的状况。12月29日,中国擎天软件跳空低开,随后一路走低,盘中最大跌幅一度超过20%,午后股价跌幅有所收窄,但临近收盘再度跳水。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报2.37港元/股,跌幅达18.28%。

中国擎天软件连续两日的下跌为其股东带来不小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半年报显示,阿里巴巴以13.32%持股位列主要股东名单之中,按照报告发出前一日股票的收盘价(3.10港元/股)计算,阿里巴巴的股份(1.375亿股)已因此出现账面损失1亿港元。

钟馗研究在报告中给中国擎天软件的估值是每股0.37港元,对于公司目前给出的回复,钟馗研究表示,“在澄清公告中,管理层进一步撒谎,用黑白颠倒的说法否认钟馗研究的指控。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进一步公布我们所掌握的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更全面的财务资料和关于出口退税业务的更多真实资料等等,进一步揭穿管理层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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