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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保险资管机构合计被罚近千万元,事涉债券投资等多项业务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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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保险资管机构合计被罚近千万元,事涉债券投资等多项业务违规

除债权投资外,股权、信托、债券以及银行存款等领域也是此次“高频”违规地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

年关将至,监管行政处罚的“大锤”也抡到保险资管这边了。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一次性公开了多份保险资管公司行政处罚信息表,4家保险资管公司及1家寿险公司机构及个人罚款合计1122万元,其中,机构层面合计987万元。

根据公示,此次受处罚的四家保险资管机构分别为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寿投资)、光大永明资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永明资管)、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资管)、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资管);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邮人寿)因资管领域违规,因而也在此次受罚名单之列。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除国寿投资外,因其余四家均涉及多项业务违规,各家也均涉及多名负责人受罚。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界面新闻记者整理

就处罚金额看,合众资管机构及5名责任人合计被罚473万元(其中公司被罚430万元)受罚金额为五家之最;人保资管、中邮人寿、光大永明资管三家被处罚金额也高达百万元,其中,机构层面分贝为240万元、147万元和140万元。

此外,国寿投资因“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层面被处罚30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经梳理发现,尽管国寿投资违法违规事由仅有一项,但此次涉及的“债权投资计划”违规事项在其余几家机构中也被提及,为此次5家受罚机构中最为高频的违规事由。

其中,合众资管方面涉及“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债权投资计划后续管理情况报告存在虚假陈述”;人保资管也被指出存在“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本金投后管理不规范”问题。

而除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外,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包括股权投资、信托投资、债券投资以及银行存款等投资业务上,也有多家机构被点名存在不规范行为。

在信托投资业务方面,光大永明资管、合众资管以及人保资管均被“点名”。其中,光大永明资管被监管发现存在“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以及“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两项违规;合众资管则事涉“投资非主动管理的信托产品”;人保资管则存在“投资的信托计划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

在银行存款投资方面,光大永明资管和中邮人寿则均被认定“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

而在股权投资层面,人保资管还被监管认定两项违规,包括“股权投资计划投后管理不规范”、“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商业住宅”;中邮人寿在“备案前开展境内外股权投资”也被认定为违规。

此外,中邮人寿还被监管单独点名在在债券投资领域存在两处违规事由,包括“购买的二级资本债券未按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计量最低资本”和“债券投资不审慎”。

1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也即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正式落地。

此次调整中,《规定》明确提到,原银保监会时期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与信托监管部,被合并为资管机构监管司。

而“资管机构监管司”也是此次新设机构,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管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保险资金运用领域资深专家鲁晓岳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保险资产管理市场的规模较小,长期以来更加注重在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投资管理。资管新规之后,大一统的资产管理监管规则不仅统一了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明确了保险资管可以同其他资管机构公平开展业务竞争,改善保险资管机构的市场地位。同时,也要求保险资管行业直面业务发展不规范、不均衡等问题,在市场化竞争中倒逼保险资管行业强化自身业务发展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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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保险资管机构合计被罚近千万元,事涉债券投资等多项业务违规

除债权投资外,股权、信托、债券以及银行存款等领域也是此次“高频”违规地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

年关将至,监管行政处罚的“大锤”也抡到保险资管这边了。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一次性公开了多份保险资管公司行政处罚信息表,4家保险资管公司及1家寿险公司机构及个人罚款合计1122万元,其中,机构层面合计987万元。

根据公示,此次受处罚的四家保险资管机构分别为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寿投资)、光大永明资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永明资管)、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资管)、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资管);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邮人寿)因资管领域违规,因而也在此次受罚名单之列。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除国寿投资外,因其余四家均涉及多项业务违规,各家也均涉及多名负责人受罚。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界面新闻记者整理

就处罚金额看,合众资管机构及5名责任人合计被罚473万元(其中公司被罚430万元)受罚金额为五家之最;人保资管、中邮人寿、光大永明资管三家被处罚金额也高达百万元,其中,机构层面分贝为240万元、147万元和140万元。

此外,国寿投资因“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层面被处罚30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经梳理发现,尽管国寿投资违法违规事由仅有一项,但此次涉及的“债权投资计划”违规事项在其余几家机构中也被提及,为此次5家受罚机构中最为高频的违规事由。

其中,合众资管方面涉及“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债权投资计划后续管理情况报告存在虚假陈述”;人保资管也被指出存在“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本金投后管理不规范”问题。

而除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外,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包括股权投资、信托投资、债券投资以及银行存款等投资业务上,也有多家机构被点名存在不规范行为。

在信托投资业务方面,光大永明资管、合众资管以及人保资管均被“点名”。其中,光大永明资管被监管发现存在“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以及“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两项违规;合众资管则事涉“投资非主动管理的信托产品”;人保资管则存在“投资的信托计划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

在银行存款投资方面,光大永明资管和中邮人寿则均被认定“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

而在股权投资层面,人保资管还被监管认定两项违规,包括“股权投资计划投后管理不规范”、“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商业住宅”;中邮人寿在“备案前开展境内外股权投资”也被认定为违规。

此外,中邮人寿还被监管单独点名在在债券投资领域存在两处违规事由,包括“购买的二级资本债券未按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计量最低资本”和“债券投资不审慎”。

1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也即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正式落地。

此次调整中,《规定》明确提到,原银保监会时期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与信托监管部,被合并为资管机构监管司。

而“资管机构监管司”也是此次新设机构,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管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保险资金运用领域资深专家鲁晓岳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保险资产管理市场的规模较小,长期以来更加注重在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投资管理。资管新规之后,大一统的资产管理监管规则不仅统一了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明确了保险资管可以同其他资管机构公平开展业务竞争,改善保险资管机构的市场地位。同时,也要求保险资管行业直面业务发展不规范、不均衡等问题,在市场化竞争中倒逼保险资管行业强化自身业务发展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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