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谷信托”)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金谷信托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一、以差额补足协议等方式向不符合房地产开发融资标准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
赵朝晖,时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为被处罚当事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金谷信托罚款100万元,对赵朝晖予以警告。
根据公开资料,金谷信托成立于1993年,系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7年以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金谷信托资产、业务和治理结构进行了重组和重整,成功化解了各种风险因素,使金谷信托成为一个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信托机构。2009年9月1日,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金谷信托重新登记,并核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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