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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对接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海修订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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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对接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海修订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共九章六十条,对提升货物贸易能级、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培育数字贸易发展新动能、开展贸易促进、推进贸易便利化、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等方面作出规范。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黄景源

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原条例实施以来,在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优化贸易投资环境、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方面对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上海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4.2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约43%,口岸货物进出口总额继续保持全球城市首位;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规模稳居全国首位,竞争优势明显。

近年来,全球经贸格局发生新变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表示,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上海的新要求,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对原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是有必要的。

崔凯指出,此次修订《条例》,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对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同时也回应贸易企业提升国际化能力的新诉求,通过法治保障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增强企业扎根上海发展的信心。

据悉,《条例》由原来的七章三十八条调整为现在的九章六十条,对提升货物贸易能级、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培育数字贸易发展新动能、开展贸易促进、推进贸易便利化、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等方面作出规范。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转型升级、提高传统货物贸易综合竞争力,《条例》明确上海要发展转口贸易,增强转口贸易枢纽功能。同时,上海要推进离岸贸易,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提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

《条例》明确,上海市商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应支持发展期货现货联动、国内国外市场连接的大宗商品贸易,支持推动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运营,建立重要大宗商品价格指数。

当前,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增长新动能,顺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条例》设置了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专章。

服务贸易是体现对外开放度的重要领域,也是上海深化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需要突破的重点。《条例》要求,上海要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业领域国际合作。同时,上海要完善技术贸易促进政策,鼓励引进先进技术,推动技术进口来源多元化,支持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

在数字贸易领域,《条例》明确上海要培育数字贸易业态模式,加快发展数字产品、服务、技术等数字贸易,加强数字贸易载体建设,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

《条例》提出,上海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跨境数据流动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推动数字身份认证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应用,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鼓励国内外企业及组织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合作。

在贸易促进方面,《条例》对内外贸一体化,投资、消费、会展促进贸易等内容作出专门规定,明确了上海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支持贸易型总部升级为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贸易便利、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为积极应对全球经贸格局新变化,《条例》明确上海将完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为受贸易环境变化影响的企业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指导等援助,同时对重点国别、重点市场的产业贸易政策定期进行评估,发布风险预警,并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风险防范。

上海市商务委总经济师罗志松表示,下一步将深化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同时,上海还将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加快打造中心功能区和辐射引领区,推动国际智库联盟、数字技术应用中心、研修中心等一批功能性平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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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对接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海修订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共九章六十条,对提升货物贸易能级、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培育数字贸易发展新动能、开展贸易促进、推进贸易便利化、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等方面作出规范。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黄景源

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原条例实施以来,在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优化贸易投资环境、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方面对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上海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4.2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约43%,口岸货物进出口总额继续保持全球城市首位;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规模稳居全国首位,竞争优势明显。

近年来,全球经贸格局发生新变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表示,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上海的新要求,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对原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是有必要的。

崔凯指出,此次修订《条例》,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对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同时也回应贸易企业提升国际化能力的新诉求,通过法治保障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增强企业扎根上海发展的信心。

据悉,《条例》由原来的七章三十八条调整为现在的九章六十条,对提升货物贸易能级、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培育数字贸易发展新动能、开展贸易促进、推进贸易便利化、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等方面作出规范。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转型升级、提高传统货物贸易综合竞争力,《条例》明确上海要发展转口贸易,增强转口贸易枢纽功能。同时,上海要推进离岸贸易,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提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

《条例》明确,上海市商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应支持发展期货现货联动、国内国外市场连接的大宗商品贸易,支持推动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运营,建立重要大宗商品价格指数。

当前,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增长新动能,顺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条例》设置了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专章。

服务贸易是体现对外开放度的重要领域,也是上海深化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需要突破的重点。《条例》要求,上海要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业领域国际合作。同时,上海要完善技术贸易促进政策,鼓励引进先进技术,推动技术进口来源多元化,支持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

在数字贸易领域,《条例》明确上海要培育数字贸易业态模式,加快发展数字产品、服务、技术等数字贸易,加强数字贸易载体建设,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

《条例》提出,上海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跨境数据流动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推动数字身份认证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应用,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鼓励国内外企业及组织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合作。

在贸易促进方面,《条例》对内外贸一体化,投资、消费、会展促进贸易等内容作出专门规定,明确了上海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支持贸易型总部升级为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贸易便利、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为积极应对全球经贸格局新变化,《条例》明确上海将完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为受贸易环境变化影响的企业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指导等援助,同时对重点国别、重点市场的产业贸易政策定期进行评估,发布风险预警,并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风险防范。

上海市商务委总经济师罗志松表示,下一步将深化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同时,上海还将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加快打造中心功能区和辐射引领区,推动国际智库联盟、数字技术应用中心、研修中心等一批功能性平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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