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财报存虚假记载,金通灵及当事人遭深交所公开谴责,时任董事长等遭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深交所1月2日对金通灵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冒鑫鹏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冒鑫鹏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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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

  • 金通灵(300091.SZ):2024年前一季度净亏损2450万元,亏损同比减少12.62%
  • 金通灵(300091.SZ):2023年全年净亏损5.06亿元,亏损同比增加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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