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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罪犯讨人喜爱:作家海史密斯谈《天才雷普利》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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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罪犯讨人喜爱:作家海史密斯谈《天才雷普利》背后的故事

格雷厄姆·格林称《天才雷普利》的作者海史密斯是“恐惧的诗人”,说她“创造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一个幽闭和非理性的世界,我们每次进入,都会感到自己面临某种危险”。

《雷普利》(2024)剧照

编者按:今年热播的美剧《雷普利》是对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畅销小说《天才雷普利》的第三次改编。珠玉在前——1960年法国版本由阿兰·德龙出演主角,1999年美国版由裘德洛和马特·达蒙出演,三位后来的巨星在拍摄时都正值花期,他们的诠释也给观众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此次安德鲁·斯科特的版本在年龄上和气质上都与此前两个版本迥然不同,依然得到了8.7分的豆瓣高分好评。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第一部小说是《列车上的陌生人》,早在1951年就被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拍成了经典电影。《天才雷普利》出版于1955年,在1999年由安东尼·明格拉改编为电影,并获奥斯卡奖。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称海史密斯是“恐惧的诗人”,说她“创造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一个幽闭和非理性的世界,我们每次进入,都会感到自己面临某种危险”。《泰晤士报》曾评选过史上最伟大犯罪作家,海史密斯被列在榜首。

1999年版《天才雷普利》剧照

在《天才雷普利》的故事中,汤姆·雷普利受富翁雇佣,要他前去说服在外流浪的儿子迪基回家。雷普利接受了这份工作,却深深迷恋上了迪基的奢靡生活,想方设法成为了他的朋友,后来,他杀害了迪基,并且盗用了他的身份,获取了他的财富。

《天才雷普利》是如何写成的?在《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一书中,海史密斯介绍了创作雷普利故事时的一系列经验,包括她的写作状态、面临的困难,以及如何创作主角和选择主题。

《雷普利》(2024)海报

《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节选)

文 | [美]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译 | 郑诗亮

心情和节奏

我开始写《天才雷普利》时,自认为心情很好,且节奏完美。我在马萨诸塞州邻近莱诺克斯的乡下租了一间小屋,在那里度过了三个星期,在此期间,我一直从莱诺克斯的一家极好的图书馆借阅书籍,图书馆虽然是私人所有,却欢迎游客光顾。我读了1835年版的托克维尔所著《美国的民主》,还翻阅了一本意大利语语法书,以及其他一些书籍。

我的房东住在不远处,是一个殡仪馆的老板,谈起自家生意来滔滔不绝,尽管他不允许我去参观他的殡仪馆,也不允许我去看他在填塞尸体之前在尸体胸口上切出来的树形伤口。“你用什么来填塞尸体?”我问。“锯末。”他答得直截了当。我马上就想到了一个主意:让雷普利参与一次从的里雅斯特到罗马和那不勒斯的走私活动,其间雷普利将在火车上看护一具实际上填满鸦片的尸体。这当然是一个糟糕的点子,我从未这样写过,但这就是我想去看房东那儿的尸体的原因。

带着一种愉快的心情,我开始写《天才雷普利》。起初似乎进展得很顺利,但到了第七十五页左右,我感到我写下的文字和我一样放松,几乎等同于泄了气,而这种松弛的心态并不适合雷普利先生。我决定把这几十页都废掉,从头再来,写作时,我只挨着椅子边儿坐着,心态也相应地做了调整,因为雷普利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如果他坐下来,他就会是一个坐在椅子边上的年轻人。

《雷普利全集》
[美]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著 赵挺 等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20-5

但是,即便写作一度岔到了填满鸦片的尸体,也犯了文字太过松弛的错误,我并没有放弃我的主要想法,那就是两个有着某种相似之处——尽管相似性不多——的年轻人,其中一个杀死了另一个,并且冒名顶替对方。这是故事的关键所在。许多故事都可以围绕这样一个想法来写。

《天才雷普利》的诡计并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但它之所以成为一本受欢迎的书,是因为狂野的行文,以及雷普利本人的傲慢鲁莽。通过把自己想象成这样一个人物,与我本来具备的那种文风相比,我的文风变得更为自信了,它变得更有娱乐性了。读者喜欢看到作家对自己的素材有相当的掌控能力,并且有足够的余裕。

《天才雷普利》获得了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奖,以及法国格兰匹治警察文学奖,并被拍成电影《怒海沉尸》。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奖被我挂在了卫生间里,选这个地方,就会看上去没有那么浮夸。在波西塔诺,用镜框装裱起来的获奖证书略有些发霉,当我取下镜框清洗、晾干时,我在自己的名字前写上了“雷普利先生与”几个字,我认为,雷普利本人应该得到这个奖。对我来说,写这本书再容易也没有了,我经常感到是雷普利在写作,我不过是打字录入罢了。

法国版《怒海沉尸》(1960)剧照

以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为主题

我在小说中反复使用的主题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外在表现通常有很大的不同,有时是善与恶的明显对比,有时仅仅只是合不来的朋友。在《列车上的陌生人》的中段,我自己可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在我二十六岁刚开始写《列车上的陌生人》的时候,是一位记者朋友向我指出了这一点,他看过我二十二岁时的第一部作品的手稿——我已经提到过,那本书一直没有完成。

那个故事是关于一个被宠坏的富家子弟和一个想当画家的穷小子的。他们在书中都是十五岁的孩子。就好像这还不够似的,我又写了两个次要角色,一个男孩很强壮,喜欢运动,他不怎么去上学(就算去了,也只是拿在东河岸上发现的溺水死狗的肿胀尸体这类事情来吓唬学校),另一个男孩个子矮小,很聪明,经常傻笑个没完,很崇拜前者,两人总是在一起。

《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
[美]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著 郑诗亮 译
99读书人·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2-9

这种“双男主”(two-men)的主题在《弥天大错》《天才雷普利》《活人的游戏》和《一月的两张脸》中也出现过。《玻璃牢房》中,卡特和高维尔之间那种战友般对抗社会的奇特态度,也有点这方面的影子。《跟踪雷普利》(1980年出版)也涉及两个男人的关系,尽管在那本书中,这种关系发生在雷普利和一个比他小得多的男孩之间,雷普利对待那个男孩的感觉更像是父亲,而不像是敌手。因此,在我的十一部小说中有七部(我的公认“最佳”作品也在其列),出现了这个主题。

主题是无法寻找的,也无法努力争取;它们自己会出现。除非你有重复自己的危险,否则应该充分使用这些主题,因为一个作家如果能善加利用那些(由于某种未解原因)与生俱来的东西,会写得更好。

讨人喜欢的罪犯

有许多类型的悬疑作品——例如间谍窃取政府情报的故事——并不仰仗于我书中所写的那些心理变态或神经质的主角。对希望写出与我的书类似的作品的作家来说,还有一个额外的问题,那就是如何让主角变得讨人喜欢,甚或仅仅只是还过得去。这经常难得要命。

尽管我认为我的所有罪犯主角都相当讨人喜欢,或者,至少不令人讨厌,但我也必须承认,从读者的评价来看,有不少人并不这样认为。“我觉得雷普利(《天才雷普利》)很有趣,我想是这样,但我真的讨厌他。唉!”“我讨厌(《弥天大错》里的)沃尔特。他太软弱了,而且充满了自怜。”然而,《讲故事的人》的读者似乎很喜欢悉尼,但他并不是心理变态,也很难说是一个杀人犯。我只能建议,尽可能多赋予杀人犯主角一些令人愉快的品质——例如,宽宏大量,对某些人很仁慈,喜欢绘画、音乐或烹饪。这些品质也可以与他的犯罪或杀人特质形成对比,让人觉得有意思。

作家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我认为,也可以使一个心理变态的主角完全地病态和令人反感,而且可以让他因其彻底的邪恶和堕落依然为人着迷。在《列车上的陌生人》中,我几乎让布鲁诺做到了这一点,因为即使是布鲁诺的慷慨,我也写得既不够自洽,也不太准确,此外,再也没有对他有利的描写了。但在那个故事中,布鲁诺的邪恶被盖伊的“善良”所抵消,这大大降低了我写出一个令人喜爱的主角的难度,因为盖伊成了那个令读者喜爱的主角。这取决于作家的技巧,他能否很好地拿捏他笔下的精神病人主角表现出来的邪恶。如果能,那么这本书就很有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理由让读者必须“喜欢”这个主角。如果一定想要读者的认同(这个词我相当讨厌),那就给读者提供一两个他可以认同的次要角色(最好是没被心理变态主角杀掉的角色)。

困难

在写《天才雷普利》时,我在结尾处的二十多页确实遇到了困难。我想写一起意外事件,这起事件对雷普利来说似乎是危险的,而在警察眼里却能为他洗脱罪名。但那个点子我怎么也想不出来,将近三个星期里我一筹莫展。我开始觉得,我的创造力已经要把我抛弃了。我试了自己知道的每一种方法,对着作品仔细琢磨也好,把作品抛在一边也好,回过头再去读前五十页也好,没有哪种方法管用。由于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就开始用打字机录入第一部分的成稿。这种一面打字一面盯着书稿(自然,我一边在对书稿不停地润色)的半机械化操作方式肯定起到了效果,因为就在我打了三四天字以后,终于想出了解决办法。

办法就是让格林利夫绘制并签名的几张油画在美国运通公司的仓库被人发现,那些画是之前雷普利寄存到那里的。因为人们认为这些画是格林利夫在“自杀”前留在威尼斯的,所以,画上的指纹被视作是他的。而事实上,这时候格林利夫已经死去好几个月了。画上的指纹与“格林利夫”在罗马公寓里的指纹相吻合,尽管这些指纹都是雷普利的,却无人怀疑雷普利曾去过那里,从警方视角来看,这一点也得到了证实。雷普利被证明是清白的,最重要的是,他还得到了格林利夫父亲的祝福,还能靠着格林利夫的信托金生活无忧。故事就此结束。

作家想让一个故事当中发生些什么,和想要创造什么样的效果有关——无论是悲剧、喜剧,还是忧郁的效果,或是其他什么。写书之前,你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想要创造什么效果。我在这里重复这一点,是因为当你遇到阻碍时,它能起到帮助作用。回头想一下你打算达成的效果,你想要的那个意外事件或情节变化,可能就会立即涌上心头。

《雷普利》(2024)剧照

在我写《天才雷普利》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一连串烦人的但也可以预见的障碍给困住了。它们都是些小障碍。接下来写什么?这两句话,到底哪句是前面那一章的,哪句是下面那一章的?我时不时地觉得有很多话要说,但是其他很多时候又觉得脑中一片空白。这是因为,我一直在用自己的大脑,而不是用某种无意识的力量来处理整个问题,最关键的,缺少一条叙事线索,来引导我穿越这本书的小迷宫。如果在创作某本小说时遇到这一类障碍,我就知道,这其实是因为,我想不到紧接着会有哪些事件发生(这种情况下,我会停下来,把下面三四十页怎么写给想清楚),或是因为,我强迫某一个或多个角色做了违背自身意愿的事情,又或是因为,情节太不合逻辑了,甚至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尽管听起来我可能对待情节设计和写作过程有点轻率,但我坚信,在写作某一章的过程中,能提前看到下一章怎么写,在写作上通常不是用一天时间就可以做到的。一些新手作家可以短时间内轻松地填满两百页,但多数时候,是由编辑代他们做了上述工作,指出前后矛盾之处和让人出戏的情节。一个作家要是这样写作,那就是既懒惰,又迟钝。作家应该始终对他在纸上所创造的效果如何、对他所写的内容真实与否保持足够的敏感。他应该像机械师听到发动机的故障噪声一样,迅速察觉哪里出了问题,并在问题变得更糟之前予以纠正。

本文节选自《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经出版社授权发布,小标题有改动,较原文有删节,图片均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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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罪犯讨人喜爱:作家海史密斯谈《天才雷普利》背后的故事

格雷厄姆·格林称《天才雷普利》的作者海史密斯是“恐惧的诗人”,说她“创造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一个幽闭和非理性的世界,我们每次进入,都会感到自己面临某种危险”。

《雷普利》(2024)剧照

编者按:今年热播的美剧《雷普利》是对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畅销小说《天才雷普利》的第三次改编。珠玉在前——1960年法国版本由阿兰·德龙出演主角,1999年美国版由裘德洛和马特·达蒙出演,三位后来的巨星在拍摄时都正值花期,他们的诠释也给观众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此次安德鲁·斯科特的版本在年龄上和气质上都与此前两个版本迥然不同,依然得到了8.7分的豆瓣高分好评。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第一部小说是《列车上的陌生人》,早在1951年就被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拍成了经典电影。《天才雷普利》出版于1955年,在1999年由安东尼·明格拉改编为电影,并获奥斯卡奖。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称海史密斯是“恐惧的诗人”,说她“创造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一个幽闭和非理性的世界,我们每次进入,都会感到自己面临某种危险”。《泰晤士报》曾评选过史上最伟大犯罪作家,海史密斯被列在榜首。

1999年版《天才雷普利》剧照

在《天才雷普利》的故事中,汤姆·雷普利受富翁雇佣,要他前去说服在外流浪的儿子迪基回家。雷普利接受了这份工作,却深深迷恋上了迪基的奢靡生活,想方设法成为了他的朋友,后来,他杀害了迪基,并且盗用了他的身份,获取了他的财富。

《天才雷普利》是如何写成的?在《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一书中,海史密斯介绍了创作雷普利故事时的一系列经验,包括她的写作状态、面临的困难,以及如何创作主角和选择主题。

《雷普利》(2024)海报

《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节选)

文 | [美]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译 | 郑诗亮

心情和节奏

我开始写《天才雷普利》时,自认为心情很好,且节奏完美。我在马萨诸塞州邻近莱诺克斯的乡下租了一间小屋,在那里度过了三个星期,在此期间,我一直从莱诺克斯的一家极好的图书馆借阅书籍,图书馆虽然是私人所有,却欢迎游客光顾。我读了1835年版的托克维尔所著《美国的民主》,还翻阅了一本意大利语语法书,以及其他一些书籍。

我的房东住在不远处,是一个殡仪馆的老板,谈起自家生意来滔滔不绝,尽管他不允许我去参观他的殡仪馆,也不允许我去看他在填塞尸体之前在尸体胸口上切出来的树形伤口。“你用什么来填塞尸体?”我问。“锯末。”他答得直截了当。我马上就想到了一个主意:让雷普利参与一次从的里雅斯特到罗马和那不勒斯的走私活动,其间雷普利将在火车上看护一具实际上填满鸦片的尸体。这当然是一个糟糕的点子,我从未这样写过,但这就是我想去看房东那儿的尸体的原因。

带着一种愉快的心情,我开始写《天才雷普利》。起初似乎进展得很顺利,但到了第七十五页左右,我感到我写下的文字和我一样放松,几乎等同于泄了气,而这种松弛的心态并不适合雷普利先生。我决定把这几十页都废掉,从头再来,写作时,我只挨着椅子边儿坐着,心态也相应地做了调整,因为雷普利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如果他坐下来,他就会是一个坐在椅子边上的年轻人。

《雷普利全集》
[美]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著 赵挺 等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20-5

但是,即便写作一度岔到了填满鸦片的尸体,也犯了文字太过松弛的错误,我并没有放弃我的主要想法,那就是两个有着某种相似之处——尽管相似性不多——的年轻人,其中一个杀死了另一个,并且冒名顶替对方。这是故事的关键所在。许多故事都可以围绕这样一个想法来写。

《天才雷普利》的诡计并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但它之所以成为一本受欢迎的书,是因为狂野的行文,以及雷普利本人的傲慢鲁莽。通过把自己想象成这样一个人物,与我本来具备的那种文风相比,我的文风变得更为自信了,它变得更有娱乐性了。读者喜欢看到作家对自己的素材有相当的掌控能力,并且有足够的余裕。

《天才雷普利》获得了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奖,以及法国格兰匹治警察文学奖,并被拍成电影《怒海沉尸》。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奖被我挂在了卫生间里,选这个地方,就会看上去没有那么浮夸。在波西塔诺,用镜框装裱起来的获奖证书略有些发霉,当我取下镜框清洗、晾干时,我在自己的名字前写上了“雷普利先生与”几个字,我认为,雷普利本人应该得到这个奖。对我来说,写这本书再容易也没有了,我经常感到是雷普利在写作,我不过是打字录入罢了。

法国版《怒海沉尸》(1960)剧照

以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为主题

我在小说中反复使用的主题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外在表现通常有很大的不同,有时是善与恶的明显对比,有时仅仅只是合不来的朋友。在《列车上的陌生人》的中段,我自己可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在我二十六岁刚开始写《列车上的陌生人》的时候,是一位记者朋友向我指出了这一点,他看过我二十二岁时的第一部作品的手稿——我已经提到过,那本书一直没有完成。

那个故事是关于一个被宠坏的富家子弟和一个想当画家的穷小子的。他们在书中都是十五岁的孩子。就好像这还不够似的,我又写了两个次要角色,一个男孩很强壮,喜欢运动,他不怎么去上学(就算去了,也只是拿在东河岸上发现的溺水死狗的肿胀尸体这类事情来吓唬学校),另一个男孩个子矮小,很聪明,经常傻笑个没完,很崇拜前者,两人总是在一起。

《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
[美]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著 郑诗亮 译
99读书人·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2-9

这种“双男主”(two-men)的主题在《弥天大错》《天才雷普利》《活人的游戏》和《一月的两张脸》中也出现过。《玻璃牢房》中,卡特和高维尔之间那种战友般对抗社会的奇特态度,也有点这方面的影子。《跟踪雷普利》(1980年出版)也涉及两个男人的关系,尽管在那本书中,这种关系发生在雷普利和一个比他小得多的男孩之间,雷普利对待那个男孩的感觉更像是父亲,而不像是敌手。因此,在我的十一部小说中有七部(我的公认“最佳”作品也在其列),出现了这个主题。

主题是无法寻找的,也无法努力争取;它们自己会出现。除非你有重复自己的危险,否则应该充分使用这些主题,因为一个作家如果能善加利用那些(由于某种未解原因)与生俱来的东西,会写得更好。

讨人喜欢的罪犯

有许多类型的悬疑作品——例如间谍窃取政府情报的故事——并不仰仗于我书中所写的那些心理变态或神经质的主角。对希望写出与我的书类似的作品的作家来说,还有一个额外的问题,那就是如何让主角变得讨人喜欢,甚或仅仅只是还过得去。这经常难得要命。

尽管我认为我的所有罪犯主角都相当讨人喜欢,或者,至少不令人讨厌,但我也必须承认,从读者的评价来看,有不少人并不这样认为。“我觉得雷普利(《天才雷普利》)很有趣,我想是这样,但我真的讨厌他。唉!”“我讨厌(《弥天大错》里的)沃尔特。他太软弱了,而且充满了自怜。”然而,《讲故事的人》的读者似乎很喜欢悉尼,但他并不是心理变态,也很难说是一个杀人犯。我只能建议,尽可能多赋予杀人犯主角一些令人愉快的品质——例如,宽宏大量,对某些人很仁慈,喜欢绘画、音乐或烹饪。这些品质也可以与他的犯罪或杀人特质形成对比,让人觉得有意思。

作家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我认为,也可以使一个心理变态的主角完全地病态和令人反感,而且可以让他因其彻底的邪恶和堕落依然为人着迷。在《列车上的陌生人》中,我几乎让布鲁诺做到了这一点,因为即使是布鲁诺的慷慨,我也写得既不够自洽,也不太准确,此外,再也没有对他有利的描写了。但在那个故事中,布鲁诺的邪恶被盖伊的“善良”所抵消,这大大降低了我写出一个令人喜爱的主角的难度,因为盖伊成了那个令读者喜爱的主角。这取决于作家的技巧,他能否很好地拿捏他笔下的精神病人主角表现出来的邪恶。如果能,那么这本书就很有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理由让读者必须“喜欢”这个主角。如果一定想要读者的认同(这个词我相当讨厌),那就给读者提供一两个他可以认同的次要角色(最好是没被心理变态主角杀掉的角色)。

困难

在写《天才雷普利》时,我在结尾处的二十多页确实遇到了困难。我想写一起意外事件,这起事件对雷普利来说似乎是危险的,而在警察眼里却能为他洗脱罪名。但那个点子我怎么也想不出来,将近三个星期里我一筹莫展。我开始觉得,我的创造力已经要把我抛弃了。我试了自己知道的每一种方法,对着作品仔细琢磨也好,把作品抛在一边也好,回过头再去读前五十页也好,没有哪种方法管用。由于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就开始用打字机录入第一部分的成稿。这种一面打字一面盯着书稿(自然,我一边在对书稿不停地润色)的半机械化操作方式肯定起到了效果,因为就在我打了三四天字以后,终于想出了解决办法。

办法就是让格林利夫绘制并签名的几张油画在美国运通公司的仓库被人发现,那些画是之前雷普利寄存到那里的。因为人们认为这些画是格林利夫在“自杀”前留在威尼斯的,所以,画上的指纹被视作是他的。而事实上,这时候格林利夫已经死去好几个月了。画上的指纹与“格林利夫”在罗马公寓里的指纹相吻合,尽管这些指纹都是雷普利的,却无人怀疑雷普利曾去过那里,从警方视角来看,这一点也得到了证实。雷普利被证明是清白的,最重要的是,他还得到了格林利夫父亲的祝福,还能靠着格林利夫的信托金生活无忧。故事就此结束。

作家想让一个故事当中发生些什么,和想要创造什么样的效果有关——无论是悲剧、喜剧,还是忧郁的效果,或是其他什么。写书之前,你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想要创造什么效果。我在这里重复这一点,是因为当你遇到阻碍时,它能起到帮助作用。回头想一下你打算达成的效果,你想要的那个意外事件或情节变化,可能就会立即涌上心头。

《雷普利》(2024)剧照

在我写《天才雷普利》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一连串烦人的但也可以预见的障碍给困住了。它们都是些小障碍。接下来写什么?这两句话,到底哪句是前面那一章的,哪句是下面那一章的?我时不时地觉得有很多话要说,但是其他很多时候又觉得脑中一片空白。这是因为,我一直在用自己的大脑,而不是用某种无意识的力量来处理整个问题,最关键的,缺少一条叙事线索,来引导我穿越这本书的小迷宫。如果在创作某本小说时遇到这一类障碍,我就知道,这其实是因为,我想不到紧接着会有哪些事件发生(这种情况下,我会停下来,把下面三四十页怎么写给想清楚),或是因为,我强迫某一个或多个角色做了违背自身意愿的事情,又或是因为,情节太不合逻辑了,甚至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尽管听起来我可能对待情节设计和写作过程有点轻率,但我坚信,在写作某一章的过程中,能提前看到下一章怎么写,在写作上通常不是用一天时间就可以做到的。一些新手作家可以短时间内轻松地填满两百页,但多数时候,是由编辑代他们做了上述工作,指出前后矛盾之处和让人出戏的情节。一个作家要是这样写作,那就是既懒惰,又迟钝。作家应该始终对他在纸上所创造的效果如何、对他所写的内容真实与否保持足够的敏感。他应该像机械师听到发动机的故障噪声一样,迅速察觉哪里出了问题,并在问题变得更糟之前予以纠正。

本文节选自《悬疑小说的构思与写作》,经出版社授权发布,小标题有改动,较原文有删节,图片均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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