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在回复当地人大代表关于加大金融“反催收联盟”治理力度的建议中提出,当前,“反催收联盟”这类黑色产业链日益猖獗,已给社会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宁波金融监管局已印发、出台相关文件,不断规范银行外包催收行为,明确催收过程全程录音,上门催收保留影像资料,严禁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严禁向“紧急联系人”等无关第三方进行催收,严禁向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个人信息。此外,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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