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贺鲁思
以阿里巴巴淘宝网为典型的互联网行业兴起以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争执不断。不少制造业的企业家,包括此前的格力董明珠等,都视淘宝为虚拟经济,“假货平台”,时不时将淘宝口诛笔伐一番。
“被虚拟”的淘宝
日前,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就说:“在网络上卖东西,大都是一个杀手锏——低价格服务差,这严重地破坏了我们的价格和服务体系”。黄建平表示,“马云在(审查网店注册)这方面是没有做到位的。”
作为制造业的代表之一,黄建平还批评虚拟经济过火,以及不少创业者,投资人,现在都不踏踏实实做产品做生意,而是指望融资炒作发轻松财的浮躁心态——
“一谈到创新,大家都想去搞互联网和金融。‘老公办一个企业,不如老婆去上海炒两套房’,开口闭口互联网+,俨然成了一种价值导向。”
不过,“秀財控”发现,在黄建平董事长的批评中,有两个地方比较含混:
第一点,低价格服务差的现象,普遍存在于网络上和现实中的各个角落,而且,很多时候是高价格服务差……
第二点,马可波罗为代表的制造业,是实体经济;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网店”,天通苑北一区(1平米仅售四万两千六百四十八元……)为代表的房地产,金融街、CBD为代表的金融,都是虚拟经济~
不过,事实不一定如此。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是一种新兴的分类方法。大约在2008年后,实体经济才热起来。现在最常见的一种说法就是,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叫做实体经济,此外的第三产业就被默认是虚拟经济。
不过,有的第三产业实在不虚拟啊。秀財控怎么也不能把在北京地铁西二旗站口卖鸡蛋灌饼的大叔,和虚拟经济联系在一起——人家从事的是正经的第三产业:“餐饮业”……
第三产业就是虚拟经济?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是第二产业的主要项目。第二产业有44个大类,制造业就占了30个。马可波罗瓷砖,又可以放在第30号门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第三产业(也就是服务业)的范围非常广,有49个大类,从北京新发地运菜的(第54号大类,“道路运输业”),到上地东路楼上搞竞价排名的(第64号大类,“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对很多普通人来说,投身实体经济的途径已经不再是去当第二产业的工人,第三产业有更多自由的选择。
▲找个汽油桶烤地瓜,也是创业
所以,第三产业除了房地产业与金融业,主要的还是实体经济。秀財控相信,再怎么挤泡沫、去杠杆,都犯不着向卖灌饼的大叔下手。
黄建平董事长的这番话,听着让人觉得义愤填庸,甚至隐约有暮年悲凉,其实不一定占理。
觉着第三产业就是虚拟经济的,不妨想想家门口卖菜的……那也是第三产业,可那是虚拟经济吗?
▲原来卖的是假菜……
马云随手甩锅:只怪制假售假惩罚力度不够!
3月5日,本来就用不着害怕的淘宝,针对黄建平的“言论”,发表了官方声明,大致有三点:
1.淘宝已经为马可波罗做了很多。马可波罗自己的渠道管理不善,“是中国粗放经济粗放管理出现的现象”;
2.淘宝是实体经济,这是总理提醒过的;
3.制假售假成本太低,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不足1%。
最后,淘宝总结道:
严格执法、加重刑罚,让每一个犯罪分子无法逃避应有的刑事处罚,让制假售假者不再心存侥幸,才是消费者权益得以维护的必由之路。只有让制假售假庞大链条上的每一个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才是中国从世界工厂走向自主创新,引领未来发展的可行之路和必经之路。
简单来说,淘宝的声明就是随手把锅甩了出去:假货多,是企业渠道管理不善的问题。至于制假售假,那是执法机关的问题。
黄建平与淘宝的逻辑分歧
那淘宝是不是虚拟经济呢?
总理都强调过的:“‘实体经济’是一个相对于‘虚拟经济’的概念,不是仅仅包含制造业,而是涵盖着一二三产业。网店是‘新经济’,但直接带动了实体工厂的销售;……这些典型的新经济行业,实际上都是‘生产性服务业’,都是在为实体经济服务,也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
总理所说的“生产性服务业”,是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的。2015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其中列入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小类1322)。但是,在这个分类里,包含了金融(大类14),却没有房地产。
黄建平的逻辑是:瓷砖是实体经济,淘宝是虚拟经济。
淘宝的逻辑是:淘宝是生产性服务业,所以淘宝也是实体经济。
可是,同样是生产性服务业,金融业就不是实体经济。不是生产性服务业的房地产业,也很难说是纯粹的实体经济。
判断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标准是货币:越以货币资金为业务中心的,越是虚拟经济。最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
淘宝是以货币资金为核心的吗,或者,换句话说,淘宝是以钱为中心的吗?
不是,淘宝是以省钱为中心的……
而这一点,也是马可波罗黄董事长所不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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