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人出售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购入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要求,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购入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购入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给予1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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