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飞凯材料及时任总经理等被通报批评

深交所9月13日公告,对飞凯材料、时任总经理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曹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飞凯材料

  • 飞凯材料苏州半导体材料生产基地奠基
  • 飞凯材料:目前没有产品直接应用于人形机器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