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ra
春天的仪式
The Rite of Spring
当四月带来它那甘美的骤雨,
让三月里的干旱湿进根子去,
让浆汁滋润每棵草木的茎脉,
凭其催生的力量使花开出来;
但和风甜美的气息挾着生机,
吹进树林和原野上的嫩芽里,
年轻的太阳也已进入白羊座,
已把白羊座一半的路程走过;
整夜里睁着眼睛睡觉的小鸟
现在纷纷啼唱着各自的曲调——
这是大自然拨弄出它们心声;
这时候人们也就渴望去朝圣,
游方僧也就去寻访异地他乡,
去各地知名于世的神龛圣堂。
这是600年前被称作英国诗歌之父的乔叟,乔老爷,Chaucer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诗歌的开头描写的是四月的光景,春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复苏,英格兰处处散发着勃勃生机。但是谁能想象,诗人创作诗歌的时候,这个国家刚刚经历了第一次鼠疫的袭击,这场鼠疫后来蔓延到整个欧洲,持续了300年之久,单单英国人口就减少了三分之一。
那个时候,人们习惯了在四月的时候出门朝圣。这一次,有这么29位男女香客(pilgrims),去的是位于英格兰东南角的坎特伯雷大教堂。因为那里有殉难升天的圣徒,在人们有病有灾的时候他给予了救助。他们从伦敦南郊的泰巴小旅馆出发,为了减少旅途寂寞,也为了安全,他们结伴而行,这既是一次朝圣之旅,也是一次春日的踏青。他们原本素不相识,算是萍水相逢,而喜好热闹的旅店主人提议,每位香客在来回的路上各讲两个故事,最后由大家投票选出最好的故事,大家回到旅店的时候请那个讲故事讲得最好的人吃一顿晚餐。乔叟实际上只完成了24个故事,写成了诗歌形式,使用的是两句一押韵的英雄双行体。
说起乔叟,我超级赞他的三件事。头一件事,是他放弃拉丁语的写作,使用了比较简朴通用的古英语,也是当时的伦敦方言。由此我们可以判断,他的故事不是专门讲给他的宫廷的雇主听的。第二件事更加厉害了,乔老爷的24个故事里,没有处于当时社会最高等级的贵族,也没有处于社会底层的穷苦人。他的故事里有骑士、修士、女修道院院长、乡绅、小地主这样的gentle class(绅士阶层)。也有商人、男裁缝、木匠、织匠、挂毯工、巴斯的妇人这样的burger class(市民阶层)。还有诸如律师、医生这样的professionals(专业人士)。我们读者在听他们讲故事的时候,也听来了各行各业的故事。我们了解了骑士的战争经历、也认识了结了五次婚的巴斯的妇人。
第三件事,也是最赞的事,他在诗歌里用了写实的风格,他不仅对人的外貌、服饰、语言、行为都有细致的观察和描写,他对批评的对象,如女修道院的院长、胖修士、巴斯的妇人,使用的是轻微的嘲讽。我们看不见他严词厉色地批评某人。若不加留意,我们也难以辨别出作者的意图。只有细心的读者才会从他对女院长的一蹙眉头稍加留意,发现这位衣着整齐、满口仁慈的女院长会向门口路过的乞丐投去厌恶的一瞥。他是让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性,也给他的每个角色生存的机会。活力就存在于差异中。
在江南,不到四月,依然是春寒料峭的时节。进入四月,人们等不及的也要去扫墓、踏青。选四月初的某个周末,亲朋好友结伴而行,去往故人的园陵;或者只是到郊外游玩,暴露于亮丽明媚的春光里。此时窗外还是凄风冷雨的,我已经在盼着我的四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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