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团体标准

10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编号:T/SAC 005—2024)纳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立了以数字化治理、数据管理、数字化技术应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经营管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数字化、内控体系数字化以及可持续发展基础9个方面为核心的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模型明确了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从一级到五级的成熟度等级要求详细定义了由9个能力域、25个能力子域、40个能力项不同成熟度对应的数字化发展能力要求确定了成熟度等级的判定方法,包括评分方法、权重、计算方法等内容,阐释能力得分与对应成熟度关系。

指引在指导证券公司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力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将积极推进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评估,帮助证券公司摸清本公司数字化能力发展的进度,发现本公司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明确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方向。评估结果可协助监管部门全面掌握全行业整体的数字化水平,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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