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下称第46号公告)的规定,对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符合第46号公告的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11月18日。
商务部对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进行公示
来源:界面新闻
厦门象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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