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12月30日起施行。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通气会上表示,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法规发布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第五十条明确: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合理需求,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广州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数量已近560万,并且还在持续增长中。但是广州市道路交通的承载能力以及车辆停放充电设施等资源的配置和配备是有限的,尤其在中心城区这一矛盾会更加突出。(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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