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晚,湘财股份公告披露,昆明中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在云南信托作为原告的两起民事案件中,湘财证券需对罗静旗下中诚公司的约3.4亿元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这意味着法院首次认定湘财证券在罗静诈骗案中存在过错。多份据称为湘财证券有关项目负责人杨光与罗静妹妹罗岚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明知罗静公司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湘财证券方面为罗静借新还旧、资金空转积极提供帮助;杨光甚至答应冒充罗静公司工作人员,以帮助罗静获得过桥资金。湘财股份工作人员表示,上述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湘财证券将进行上诉,案情有关问题一切以公告为准。(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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