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茅台营销有限公司针对部分经销商向电商平台私自供货的问题,对7家经销商、单位进行处罚。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追究哈尔滨市华天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违约责任的通报
各经销商、各省区:
近期,渠道管理部在组织检查电商平台过程中,查实了部分经销商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北部新区经开园杠鼎副食经营部、乾坤福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德华永胜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金源腾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真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共六家单位私自向电子商务平台供货,存在跨渠道销售行为;哈尔滨市华天酒业有限公司擅自向第三方采购茅台生肖酒。
上述行为违反了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的《国酒茅台(生肖酒)合同书》的相关规定,经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讨论决定,根据上述合同以及双方共同承诺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我公司决定追究上述单位违约责任如下:
一.根据2017年《国酒茅台(生肖酒)合同书》第二十四条和三十一条第二项约定,追究北部新区经开园杠鼎副食经营部、乾坤福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德华永胜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金源腾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真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共6家经销单位违约责任:
(一)暂停鸡年茅台酒合同业务办理;
(二)扣减鸡年茅台酒合同10%履约保证金,并于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缴履约保证金;
(三)扣减2017年鸡年茅台酒合同约定计划10%供货量。
二.根据2017年《国酒茅台(生肖酒)合同书》二十三条第六项和三十条第四项约定,追究哈尔滨市华天酒业有限公司违约责任:
(一)黄牌警告;
(二)暂停合同业务办理;
(三)取消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取消2017年度市场支持费用。
三.上述单位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加倍追究责任,直至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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