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新入职的员工加入公司时,公司都会要求该员工签署一份保密协议,目的当员工离职后能够给离职员工一个约束,保护公司的技术、商业秘密等不被泄露,但有时保密协议并不能完全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这时候就需要法律出场了。
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6年合肥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其中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案赫然在列,下面就让小纳为大家详细的介绍这起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案。
【案情】刘某等三人原系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食品公司”)员工,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刘某等三人在任职期间掌握了该公司的客户信息、销售渠道以及商品价格等商业秘密,后三人从该公司离职,并将所获取的商业秘密提供给上海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用于市场经营,挤占了安徽食品公司在上海的部分市场。安徽食品公司得知后起诉至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各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2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
【点评】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一旦遭到泄露很可能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近年来因离职员工引发的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本案中,职工与供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在离职后将所获取的商业秘密提供给其他公司用于市场经营,造成了侵权后果。案件处理结果,有力支持了原告合理的诉求。
的确,商业秘密做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企业发展从此一蹶不振,甚至破产,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护好我们的商业秘密。
记得之前有位客户曾咨询过小纳商业模式的事情,小纳给出的建议是申请商业模式专利(自2017年4月1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规定,商业模式可以申请专利),结合本案例中的商业秘密泄露,小纳认为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商业模式专利的方式来保护我们的商业秘密。
无论怎样,商业秘密做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我们一定要做到严格保护,切不可粗心大意,做出“损己利人”的事情!
作者:冰亚@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www.bjnaj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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