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就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对执法活动的规范“一阵风”,过后又发生反弹的问题,我们已作出相应的安排。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地对行政执法进行规范和监督,本来就是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这次开展专项行动,具体体现了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就是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一些执法突出问题,这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实实在在的举措。二是要坚持严格依法依规。所有的做法都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坚持法治的精神和原则。三是要坚持辩证思维。就是要实事求是,看待问题要全面、客观。四是要坚持务求实效。就是不能走过场,不能“一阵风”,更不能增加基层的负担,要为企业办实事、求实效。
我们也看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地方、各部门在集中纠治执法突出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有的已上升为长效制度机制。下一步,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这个条例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的一个重要制度支撑,也是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在这方面,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都已经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我们也正在加紧起草,目前已经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会抓紧推进出台。
二是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规则。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纠治的四类问题,具有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必须通过建立制度规范,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比如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像违规异地执法这类问题,既有司法的,也有行政的。特别是随着新业态的出现,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这些环节会涉及不同地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也会涉及异地执行的问题。前段时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今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目前在专项行动中,各部门也都在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相关的规则。
三是加大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我们知道,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国家已经陆续出台过相关的制度,比如大家都比较熟悉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些制度对执法程序都作了严格的规范。再比如,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方面,以及罚款的设定和实施方面,我们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行政执法权力的边界、范围、幅度都作了严格的规范和限制。要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推动这些好的制度在实践中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长效化地遏制执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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