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通知》强调,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合理确定技能岗位的起点薪酬。按照一般不低于相应职级管理岗位的薪酬标准,科学确定企业技能岗位薪级档次。坚持多劳者多得,完善技能人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对创新能力、价值贡献等考核。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建立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能级津贴制度,明确与“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对应的津贴标准,体现技高者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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