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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定价不理智,分成体系尚待建立…音乐版权市场仍存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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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定价不理智,分成体系尚待建立…音乐版权市场仍存诸多问题

音乐产业的平台之战与版权生意引发业内外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文 | 李禾子

校对 | 宋子轩

编辑 | 安西西

摄影 | 尹航

近两年,随着行业的逐渐规范,再加上互联网公司的介入,版权授权的价格在这几年直线飙升。业内人士预估,各大平台每年为版权花出去的钱已经超过了10亿元。尽管在全球以百亿美金市场规模计算的音乐版权生意中,这点钱还不值一提,但显然潜力巨大。

在今天举办的2017“影响城市之声”的论坛上,音乐财经作为论坛独家战略合作伙伴,与网易云音乐副总裁丁博、爱听卓乐CEO兼创始人潘才俊,共同以“平台之战与版权生意”为主题,对当下国内版权市场的一些情况进行了探讨。

两位怎么看待现在数字音乐平台之间的竞争格局?

丁博:现在数字音乐平台的竞争格局,这个问题我是最不好回答的,因为我说出来得罪人,说谁在我前面、谁在我后面都不太好。目前来讲,在数字音乐方面,规模可以够资格玩的平台有四家:BAT加网易,当然腾讯包括了酷狗、酷我和QQ音乐,(阿里的)虾米音乐和(百度的)百度音乐几家也都是比较早出来的了。

昨天丁总(注:指网易公司创始人兼CEO丁磊)做了一个演讲,在这个演讲里提到了目前版权市场上的一些问题,提到独家版权对这个市场是有害的。我觉得(这需要)看你站的角度,我觉得站在丁总的角度来说(独家版权)就是有害的;回过头来,如果你看到是钱,那就未必有害,因为只有版权和资源在自己手里,才能尽快上市。

从网易云音乐的角度来讲,因为我们是做音乐的,并不是做一个融资的产品,也不是在做一个上市的工具。那么音乐需要什么?音乐需要被大家听到,被大家欣赏到,能够传播,能够分享,能够把真正的艺术价值展现出来。当然,在一个开放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这一点(打破独家版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即使是在音乐完全开放的情况下,盗版也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版权应该从独家开始,但不能以独家结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比如整个2014年的下半年,包括2015年和2016年,我们都在进行版权方面的战争,大家去抢版权,去积累独家,每次都跟外面说我们的曲库有2000万首、1500万首歌曲,当然还有更夸张的说法。但到了今天,中国数字音乐平台在版权方面我不敢说没有盗版,但是没有人敢公开出盗版,所以到了现在,从产业的角度来讲,是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各位都是从CD时代走过来的人,独家版权相当于你在当时的时代买了一张CD,但是我指定你只能用这个(设备)播放,其实是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这也是丁磊昨天讲话的一些看法。

爱听卓乐CEO兼创始人 潘才俊

潘才俊:我们比较幸运一点,因为在创业初期,我们就在比较早的时间点开始跟比较多的版权方合作了,我们所做的是把所有的硬件串联起来。所以在过去这两三年的版权大战里,我们最直接的感受是,它其实更多是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大战,我们则在硬件厂家的层面上开辟了一个净土。因为不管是小米、三星、VIVO还是联想,这些跟我们合作的硬件厂家,他们本身也有一定的实力,所以在合作中,也给爱听卓乐提供了一些保护层,在大的BAT和网易的竞争格局之下,我们还是持续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不过我看到过去两三年的音乐市场,不管是因为未来的目标还是出于资本的原因,我们已经在开始推进音乐付费、推动正版化了,不管是网易云音乐也好,还是其他平台也好,用户为正版付费的比例正在提升。

版权大战的同时,曲库的授权价格其实是在水涨船高的,特别是大唱片公司的授权费涨地非常之快。那么曲库到底是如何定价的?在版权谈判中,该怎样更合理地定价、判定它的价值?

潘才俊:一直以来,我们谈判的做法就是,我们不接受任何预付保底,只会给分成。唱片公司其实是我们的股东,他们从里面谋利,得到分成。四年前,我帮谷歌做过亚太区内地合作的顾问,其实国外的这些大平台,很早就没有预付保底的做法了。

但是中国的版权大战就有点漫天喊价,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能不能把版权的钱挣回来,不过大家都有一个估值增长的空间,那就用估值增长去挣回一部分,这可能是市场份额的增长导致这家公司估值的增加,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帮你赚回这笔投资。

丁博:互联网平台目前给版权曲库的定价有很多原则,比如网易云音乐会根据一定的标准去进行数据核算对比,也会根据去年的情况来进行一些保底式的设计等等。但是很多互联网音乐平台对版权方的定价是没有原则的,原则就是别人出得多,我就要出得更多,这是从互联网时代开始出现的一种我特别不理解的思维方式。他们把这种方式叫互联网思维,这么多年我也没太明白什么叫互联网思维。在我看来互联网思维就是告诉你,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赚钱,你一定赔钱,因为你只有赔钱,才有更多人来你这儿消费,于是在这样的思维中,无数的企业死掉了。

我觉得中国最大的泡沫其实未必是房产泡沫,恐怕是互联网泡沫,这种观念因而带来了一种特别可怕的后果,比如在音乐版权上就存在很大问题。其实大家可以去回忆整个视频网站发展的脉络,当一集电视剧可以炒到一两百万的时候,那到底是用什么原则来定价?其实音乐行业现在也在经历这个阶段,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以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版权定价是非常不理智的。

网易云音乐副总裁 丁博

网易云音乐在A轮融资发布会上公布用户已经破了3亿,从1亿到3亿是如何实现的?

丁博:我刚才说的可能太过于悲壮,但为什么大家还愿意往这里面扔钱?我们的付费用户比例在增长,等整个行业的付费用户增长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整个中国音乐市场的收费情况才会有一个大的改善,但目前还没有人敢率先走出全面付费的这一步。

其实网易云音乐每天的新增用户量依旧很多,有超过40%、接近50%的增长率。我们在创办第4年的时候拥有了3亿用户,不是说我们的产品有多棒,而是在2014年到2016年的版权大战过后,网易云音乐恰好在这个时间段起到了承接流失用户的责任,我们经历了一个非常好的阶段,所以我们有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这种竞争也在盘活平台之间的竞争,我们其实应该感谢版权大战让我们成了最大的收益者。

两位如何看待平台给上游(唱片公司、创作者)带来的变化?

潘才俊:今天我可以很荣幸地宣布,爱听卓乐在现在这个时间点,已经实现了将每天的平台数据开放给版权合作方看,我们所有的版权投资方都有一个账号可以进入我们的报表系统。通过分析这些报表中的数据,比如不同硬件系统的情况、不同地区和城市的情况,版权方就可以在社交媒体属性等等方面做一些调整,比如是不是要多投入一些推广或者宣传的资源。

我们希望在今年年底之前,能够为版权方提供更多不同的数据节点。我们优势是与很多的硬件厂家有合作关系,这些硬件厂家本身就有非常清楚的用户画像,我们最后做一个整合给我们的版权方,他们依据这个结果就可以在每一个小时调整自己的宣传和推广战略。

前几天刚好跟一个同行聊天,他说前段时间他带了好多中国的音乐创作人去国外进行音乐交流,我觉得作为互联网平台,也有责任去把这些音乐推广到海外,哪怕对方听不懂。我们在这方面其实也非常幸运,不管小米、华为还是OPPO,因为他们在东南亚或者世界其他一些角落都有不错的销售成绩,这也给了中国音乐走出去的机会。

我们希望能够借助这些平台,至少从文化输出的角度,去了解国外对中国音乐的一些反馈是什么,然后实时去调整,同时也让创作者通过一些数据的变化去理解海外市场,进而拓宽他们的市场。包括很多海外的公司来中国,也希望中国能听到他们的东西,他们希望得到中国听众的一些感受和反馈,才知道下一步在中国的路该怎么走。所以我想这也是我们希望对上游、对唱片公司提供的一些资源。

丁博:从我的角度来将,我觉得这个问题完全是在挑拨我们跟上游的关系(笑)。大家都知道在某种程度上,网易云音乐是中国原创音乐人聚集最多的一个平台,有接近4万人的原创音乐人在这分享他们的作品。新音乐、新内容其实都在层出不穷地推出,但是为什么我们没有感觉到?是因为我们的关注度现在已经被分散了,不只是说从音乐分散到了电影、游戏等等方面,就音乐本身来讲,也已经分散,不会集中关注一个事件。在音乐圈,推广思维真正能跟上变化的团队太少了,他们其实并没有把作品进行一种转化。

第二点就谈到独家版权的限制,它造成了一些音乐只能在一个范围内传播。从新内容的角度来讲,其实应该得到更充分的展示空间,这也是我们在探索的一个方向,不管是独立音乐人也好,还是唱片公司也好。大家都知道很多创作者没有挣到钱,赚钱的那些人还在赚钱,不赚钱的依旧赚不到钱。我们在版权上的投入根本没有对创作者起到任何帮助,这也是我们现在最大的一个悲哀。

就网易云音乐来说,我们最大的一种推介方式是依据算法,就是通过分析用户的音乐使用行为,推测出他们喜欢的音乐类型。网易云音乐曲库的激活率超过了70%,是远远超过我们的竞争对手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去进行筛选?在将音乐推荐给用户之前,我们其实会进行一次初次筛选,去掉一些不适合推介的内容,然后把适合推介的内容纳入到我们的大数据体系中,再进行进一步的推广和测试。我们正在设计一种新的筛选模式,在此先保密。

两位认为在数据和技术创新方面,有没有办法在未来解决和版权方利益分成的问题?

丁博:和版权方的利益分成,我可能很难用一个非常简单的方式来讲清这个问题。因为其实平台上还有很多歌曲,你不知道它的版权方是谁,不知道这首歌词的版权在哪,曲的版权在哪,那么在连基本的数据都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你怎么保证这些创作者的利益?

再举个例子,我们知道有环球音乐(公司)和环球版权代理公司,一般人会认为,两者应该是对应的(即环球版权代理公司会代理环球音乐公司的版权),但事实上他们的重合度只有10%,这其实是特别普遍的一个现象。所以在提上游的时候,我希望每个作者都有规范的意识,是不是自己的每一首词曲都有完全清晰的版权代理,有能够付钱的平台,让平台知道把钱付给谁。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们即使有再完善的报表系统都无法解决上游和唱片公司打通的问题。

潘才俊:其实我觉得词曲版权在中国过去几年的进程是相对比较慢的,当然可能和没有太大利润有关,因而也没有人愿意花太多力气跟时间去做。这一点香港的CASH(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就做得特别好,他们有一个词曲版权的系统,每天会开放一定的时间,让所有词曲版权拥有者去进行一些相关信息的修改,因此他们能非常准确地把所有词曲版权的情况做一个记录,然后确保版权所有者能分到红利。所以我觉得其实不是说我们不能做到,而是目前没有足够多的利润去驱动他们做这样一件事情。

请两位预测一下在未来三年,在线音乐的收益是否会远大于现场演出的收益?

丁博:如果在线音乐的收益不大于现场的收益,会是一个特别可怕的事,这也就意味着大家宁可走路到现场去听歌、去买票、去买周边,都不愿意用更方便的方式来在线获取自己想听的音乐,随时随地享受音乐的服务。现在网易云音乐为什么不做现场直播?因为现在的技术不能给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但是在未来的三年到五年,随着一些技术和互动方式的普及,现场演出的收益可能会跟在线的收益有一个结合点,双方也是有可能可以结合在一起的。我认为现场也一定是会越来越好的,第一是LIVE演出,第二是派对,第三是音乐剧,再者是音乐节。

现在网易云音乐的付费群体是大部分是90后,也就意味着这些随着互联网起来的一群年轻人,他们从理念上是不排斥在线音乐付费的。所以我们一直在坚持,即使是巨额投入也一定要把这个事(音乐付费)做出来,未来三年到五年,实现一个爆发性增长。回到刚才的问题,我认为现场演出收益不可能超过在线音乐的收益。

潘才俊:我觉得从整个大的经济层面,现场收益还会持续增长,即使会面临其它的问题,但随着人们收入和消费能力的增长,现场收益肯定会有增加。不过我同意丁总的看法,在线音乐收益小于现场演出的收益其实是不对的。

我们认为未来数字音乐的使用会有越来越多不同的场景,人们可以使用越来越多不同的装置播放音乐,有可能你在路上用手机,开车的时候使用车载音乐播放设备,在浴室的时候再用智能音响播放音乐……所以未来消费者的音乐使用的场景会越来越广泛,而不是说像以前,只是从手机的层面播放音乐。就这一点来说,未来在线音乐的发展空间其实也是非常大的。

(本文根据年会速记整理,未经主讲人审定)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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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定价不理智,分成体系尚待建立…音乐版权市场仍存诸多问题

音乐产业的平台之战与版权生意引发业内外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文 | 李禾子

校对 | 宋子轩

编辑 | 安西西

摄影 | 尹航

近两年,随着行业的逐渐规范,再加上互联网公司的介入,版权授权的价格在这几年直线飙升。业内人士预估,各大平台每年为版权花出去的钱已经超过了10亿元。尽管在全球以百亿美金市场规模计算的音乐版权生意中,这点钱还不值一提,但显然潜力巨大。

在今天举办的2017“影响城市之声”的论坛上,音乐财经作为论坛独家战略合作伙伴,与网易云音乐副总裁丁博、爱听卓乐CEO兼创始人潘才俊,共同以“平台之战与版权生意”为主题,对当下国内版权市场的一些情况进行了探讨。

两位怎么看待现在数字音乐平台之间的竞争格局?

丁博:现在数字音乐平台的竞争格局,这个问题我是最不好回答的,因为我说出来得罪人,说谁在我前面、谁在我后面都不太好。目前来讲,在数字音乐方面,规模可以够资格玩的平台有四家:BAT加网易,当然腾讯包括了酷狗、酷我和QQ音乐,(阿里的)虾米音乐和(百度的)百度音乐几家也都是比较早出来的了。

昨天丁总(注:指网易公司创始人兼CEO丁磊)做了一个演讲,在这个演讲里提到了目前版权市场上的一些问题,提到独家版权对这个市场是有害的。我觉得(这需要)看你站的角度,我觉得站在丁总的角度来说(独家版权)就是有害的;回过头来,如果你看到是钱,那就未必有害,因为只有版权和资源在自己手里,才能尽快上市。

从网易云音乐的角度来讲,因为我们是做音乐的,并不是做一个融资的产品,也不是在做一个上市的工具。那么音乐需要什么?音乐需要被大家听到,被大家欣赏到,能够传播,能够分享,能够把真正的艺术价值展现出来。当然,在一个开放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这一点(打破独家版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即使是在音乐完全开放的情况下,盗版也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版权应该从独家开始,但不能以独家结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比如整个2014年的下半年,包括2015年和2016年,我们都在进行版权方面的战争,大家去抢版权,去积累独家,每次都跟外面说我们的曲库有2000万首、1500万首歌曲,当然还有更夸张的说法。但到了今天,中国数字音乐平台在版权方面我不敢说没有盗版,但是没有人敢公开出盗版,所以到了现在,从产业的角度来讲,是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各位都是从CD时代走过来的人,独家版权相当于你在当时的时代买了一张CD,但是我指定你只能用这个(设备)播放,其实是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这也是丁磊昨天讲话的一些看法。

爱听卓乐CEO兼创始人 潘才俊

潘才俊:我们比较幸运一点,因为在创业初期,我们就在比较早的时间点开始跟比较多的版权方合作了,我们所做的是把所有的硬件串联起来。所以在过去这两三年的版权大战里,我们最直接的感受是,它其实更多是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大战,我们则在硬件厂家的层面上开辟了一个净土。因为不管是小米、三星、VIVO还是联想,这些跟我们合作的硬件厂家,他们本身也有一定的实力,所以在合作中,也给爱听卓乐提供了一些保护层,在大的BAT和网易的竞争格局之下,我们还是持续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不过我看到过去两三年的音乐市场,不管是因为未来的目标还是出于资本的原因,我们已经在开始推进音乐付费、推动正版化了,不管是网易云音乐也好,还是其他平台也好,用户为正版付费的比例正在提升。

版权大战的同时,曲库的授权价格其实是在水涨船高的,特别是大唱片公司的授权费涨地非常之快。那么曲库到底是如何定价的?在版权谈判中,该怎样更合理地定价、判定它的价值?

潘才俊:一直以来,我们谈判的做法就是,我们不接受任何预付保底,只会给分成。唱片公司其实是我们的股东,他们从里面谋利,得到分成。四年前,我帮谷歌做过亚太区内地合作的顾问,其实国外的这些大平台,很早就没有预付保底的做法了。

但是中国的版权大战就有点漫天喊价,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能不能把版权的钱挣回来,不过大家都有一个估值增长的空间,那就用估值增长去挣回一部分,这可能是市场份额的增长导致这家公司估值的增加,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帮你赚回这笔投资。

丁博:互联网平台目前给版权曲库的定价有很多原则,比如网易云音乐会根据一定的标准去进行数据核算对比,也会根据去年的情况来进行一些保底式的设计等等。但是很多互联网音乐平台对版权方的定价是没有原则的,原则就是别人出得多,我就要出得更多,这是从互联网时代开始出现的一种我特别不理解的思维方式。他们把这种方式叫互联网思维,这么多年我也没太明白什么叫互联网思维。在我看来互联网思维就是告诉你,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赚钱,你一定赔钱,因为你只有赔钱,才有更多人来你这儿消费,于是在这样的思维中,无数的企业死掉了。

我觉得中国最大的泡沫其实未必是房产泡沫,恐怕是互联网泡沫,这种观念因而带来了一种特别可怕的后果,比如在音乐版权上就存在很大问题。其实大家可以去回忆整个视频网站发展的脉络,当一集电视剧可以炒到一两百万的时候,那到底是用什么原则来定价?其实音乐行业现在也在经历这个阶段,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以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版权定价是非常不理智的。

网易云音乐副总裁 丁博

网易云音乐在A轮融资发布会上公布用户已经破了3亿,从1亿到3亿是如何实现的?

丁博:我刚才说的可能太过于悲壮,但为什么大家还愿意往这里面扔钱?我们的付费用户比例在增长,等整个行业的付费用户增长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整个中国音乐市场的收费情况才会有一个大的改善,但目前还没有人敢率先走出全面付费的这一步。

其实网易云音乐每天的新增用户量依旧很多,有超过40%、接近50%的增长率。我们在创办第4年的时候拥有了3亿用户,不是说我们的产品有多棒,而是在2014年到2016年的版权大战过后,网易云音乐恰好在这个时间段起到了承接流失用户的责任,我们经历了一个非常好的阶段,所以我们有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这种竞争也在盘活平台之间的竞争,我们其实应该感谢版权大战让我们成了最大的收益者。

两位如何看待平台给上游(唱片公司、创作者)带来的变化?

潘才俊:今天我可以很荣幸地宣布,爱听卓乐在现在这个时间点,已经实现了将每天的平台数据开放给版权合作方看,我们所有的版权投资方都有一个账号可以进入我们的报表系统。通过分析这些报表中的数据,比如不同硬件系统的情况、不同地区和城市的情况,版权方就可以在社交媒体属性等等方面做一些调整,比如是不是要多投入一些推广或者宣传的资源。

我们希望在今年年底之前,能够为版权方提供更多不同的数据节点。我们优势是与很多的硬件厂家有合作关系,这些硬件厂家本身就有非常清楚的用户画像,我们最后做一个整合给我们的版权方,他们依据这个结果就可以在每一个小时调整自己的宣传和推广战略。

前几天刚好跟一个同行聊天,他说前段时间他带了好多中国的音乐创作人去国外进行音乐交流,我觉得作为互联网平台,也有责任去把这些音乐推广到海外,哪怕对方听不懂。我们在这方面其实也非常幸运,不管小米、华为还是OPPO,因为他们在东南亚或者世界其他一些角落都有不错的销售成绩,这也给了中国音乐走出去的机会。

我们希望能够借助这些平台,至少从文化输出的角度,去了解国外对中国音乐的一些反馈是什么,然后实时去调整,同时也让创作者通过一些数据的变化去理解海外市场,进而拓宽他们的市场。包括很多海外的公司来中国,也希望中国能听到他们的东西,他们希望得到中国听众的一些感受和反馈,才知道下一步在中国的路该怎么走。所以我想这也是我们希望对上游、对唱片公司提供的一些资源。

丁博:从我的角度来将,我觉得这个问题完全是在挑拨我们跟上游的关系(笑)。大家都知道在某种程度上,网易云音乐是中国原创音乐人聚集最多的一个平台,有接近4万人的原创音乐人在这分享他们的作品。新音乐、新内容其实都在层出不穷地推出,但是为什么我们没有感觉到?是因为我们的关注度现在已经被分散了,不只是说从音乐分散到了电影、游戏等等方面,就音乐本身来讲,也已经分散,不会集中关注一个事件。在音乐圈,推广思维真正能跟上变化的团队太少了,他们其实并没有把作品进行一种转化。

第二点就谈到独家版权的限制,它造成了一些音乐只能在一个范围内传播。从新内容的角度来讲,其实应该得到更充分的展示空间,这也是我们在探索的一个方向,不管是独立音乐人也好,还是唱片公司也好。大家都知道很多创作者没有挣到钱,赚钱的那些人还在赚钱,不赚钱的依旧赚不到钱。我们在版权上的投入根本没有对创作者起到任何帮助,这也是我们现在最大的一个悲哀。

就网易云音乐来说,我们最大的一种推介方式是依据算法,就是通过分析用户的音乐使用行为,推测出他们喜欢的音乐类型。网易云音乐曲库的激活率超过了70%,是远远超过我们的竞争对手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去进行筛选?在将音乐推荐给用户之前,我们其实会进行一次初次筛选,去掉一些不适合推介的内容,然后把适合推介的内容纳入到我们的大数据体系中,再进行进一步的推广和测试。我们正在设计一种新的筛选模式,在此先保密。

两位认为在数据和技术创新方面,有没有办法在未来解决和版权方利益分成的问题?

丁博:和版权方的利益分成,我可能很难用一个非常简单的方式来讲清这个问题。因为其实平台上还有很多歌曲,你不知道它的版权方是谁,不知道这首歌词的版权在哪,曲的版权在哪,那么在连基本的数据都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你怎么保证这些创作者的利益?

再举个例子,我们知道有环球音乐(公司)和环球版权代理公司,一般人会认为,两者应该是对应的(即环球版权代理公司会代理环球音乐公司的版权),但事实上他们的重合度只有10%,这其实是特别普遍的一个现象。所以在提上游的时候,我希望每个作者都有规范的意识,是不是自己的每一首词曲都有完全清晰的版权代理,有能够付钱的平台,让平台知道把钱付给谁。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们即使有再完善的报表系统都无法解决上游和唱片公司打通的问题。

潘才俊:其实我觉得词曲版权在中国过去几年的进程是相对比较慢的,当然可能和没有太大利润有关,因而也没有人愿意花太多力气跟时间去做。这一点香港的CASH(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就做得特别好,他们有一个词曲版权的系统,每天会开放一定的时间,让所有词曲版权拥有者去进行一些相关信息的修改,因此他们能非常准确地把所有词曲版权的情况做一个记录,然后确保版权所有者能分到红利。所以我觉得其实不是说我们不能做到,而是目前没有足够多的利润去驱动他们做这样一件事情。

请两位预测一下在未来三年,在线音乐的收益是否会远大于现场演出的收益?

丁博:如果在线音乐的收益不大于现场的收益,会是一个特别可怕的事,这也就意味着大家宁可走路到现场去听歌、去买票、去买周边,都不愿意用更方便的方式来在线获取自己想听的音乐,随时随地享受音乐的服务。现在网易云音乐为什么不做现场直播?因为现在的技术不能给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但是在未来的三年到五年,随着一些技术和互动方式的普及,现场演出的收益可能会跟在线的收益有一个结合点,双方也是有可能可以结合在一起的。我认为现场也一定是会越来越好的,第一是LIVE演出,第二是派对,第三是音乐剧,再者是音乐节。

现在网易云音乐的付费群体是大部分是90后,也就意味着这些随着互联网起来的一群年轻人,他们从理念上是不排斥在线音乐付费的。所以我们一直在坚持,即使是巨额投入也一定要把这个事(音乐付费)做出来,未来三年到五年,实现一个爆发性增长。回到刚才的问题,我认为现场演出收益不可能超过在线音乐的收益。

潘才俊:我觉得从整个大的经济层面,现场收益还会持续增长,即使会面临其它的问题,但随着人们收入和消费能力的增长,现场收益肯定会有增加。不过我同意丁总的看法,在线音乐收益小于现场演出的收益其实是不对的。

我们认为未来数字音乐的使用会有越来越多不同的场景,人们可以使用越来越多不同的装置播放音乐,有可能你在路上用手机,开车的时候使用车载音乐播放设备,在浴室的时候再用智能音响播放音乐……所以未来消费者的音乐使用的场景会越来越广泛,而不是说像以前,只是从手机的层面播放音乐。就这一点来说,未来在线音乐的发展空间其实也是非常大的。

(本文根据年会速记整理,未经主讲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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