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大名著到金庸小说,再到近几年的流行IP……日渐多元的改编主体、不断升级的改编形式都在不断丰富改编剧的类型。走过三十年的改编剧,能否觅得新的突破?
上一季度的电视荧屏很是热闹。从十年后再度回归人们视野的新版《射雕英雄传》,到网播量刷新纪录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改编剧似乎又迎来一股荧屏小潮流。“何以改编”这个“老”问题,在新的环境下又触发了一轮“新”讨论。
从名著到网文,改编不断下放“权限”
纵观新一季的待播电视剧,近半数是脱胎于各类文学作品的改编剧。其中,由网络小说改编而来的作品占大头,前些年刮起的“IP风”,到今天似是形成了具体而深刻的“蝴蝶效应”;也有不少经典文学名著以新的改编姿态重回观众视野;少数改编剧则源自于包括动漫、游戏等其他流行文本。总体上,当前的改编剧市场已形成以网络小说为主体,多种类型改编共同发展的局面。
改编的传统发轫于文学名著,如今盛行的网文改编也不过活跃了短短十多年。最初的国产改编剧出现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经历了从《西游记》《红楼梦》《封神榜》等古典文学名著的改编,到以金庸、古龙等武侠小说为代表的近现代文学作品改编。直到2004年,《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出现,才开辟出了网文改编的新视野。
长期以来,改编剧都以一种独特的文化姿态存在于国剧发展历程中,这与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积淀紧密相关。更重要的是,改编剧搭建起了文学与影像的关系,成为文艺创作转化与共享的参考样本,为电视剧生产供给着不竭的生命力。除了文学作品外,游戏、新闻、动漫等流行IP,都成了改编剧可期的对象,改编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但在不同的改编类型中,小说依然是最接近影视叙事的文本,因而始终占据着改编剧的类型主流。
回溯历史,改编剧基本没有固定框架。以《西游记》为例,在近三十年的改编历史中,既有央视版《西游记》这般的足本改编,多忠于原著,慎于翻新;也有诸如《大闹天宫》《铁扇公主》这样的断章改编;还有如《春光灿烂猪八戒》《西游记后传》等作品,对原著表现出大胆地抽离和解构。而在今天的网文改编热潮中,改编剧的“文无定式”更为显著。
改编剧的创作经过三十年的实践,探索出了更丰富的改编面向。其中既有诚意满满的突破,也走过不少弯路。在某种程度上,改编剧大多有成为“经典”的壮志,但能否实现,既与创作本身有关,也与时代赋予的机遇相连。
改编热潮下的得与失
当前“梅开二度”的改编剧热潮,其产生原因源于今天的中国影视工业有了对既存改编资源更高的掌控力。部分先行的改编剧尝到了市场甜头,诸多制作者开始倾注于改编有成熟故事和粉丝基础的各式原著IP。资本的助力,又推进了这股潮流,有“基础”的改编剧亦成为头部内容生产的重要选择。
纵观这两年的改编剧,若是电视剧能与原著形成良性互动,双赢的可能性就更大。以当前改编份额最大的网络小说为例,有影响力的原著通常为电视剧的改编带来天然的传播优势,加之更精良的制作,优质剧的产生可期;同时,好的改编剧也会反过来助益于原著的传播,甚至进一步激活网络文学领域的繁荣。如《花千骨》《甄嬛传》等作品的成功,都印证着这种良性互动的重要性。
此外,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也在逐步养成改编剧的风险控制能力。例如,今年待播的《欢乐颂2》《琅琊榜2》等电视剧,其小说母体的创作都建立在前作IP成功转化的基础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改编剧潜在的市场风险。
“做圆产业链”则是改编剧更进一步的野心。具体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改编剧自带价值扩展属性,它在整个IP开发过程中扮演“放大镜”功能,因为这一环是最有可能来集纳受众注意力的;二是改编剧也需要为全产业链服务,从前期策划到衍生推广,改编剧都应当承载着这样的全局意识。
从好的一面看,改编剧的热潮带动了国剧市场的繁荣,至少在剧集数量和规模上形成新的跨越;但存在的问题亦显见,难以“经典”的改编也为整个行业带来新的迷思。
目前,两种困境制掣着改编剧在当前的发展。一是经典IP,如《西游记》等经典文学名著,常谈常新,某种程度上,泛滥的翻拍似乎带上了点“竭泽而渔”的意味;二是流行IP,诸如热门网络小说这样的IP资源,被各大制作公司争相抢购,既存资源已十分有限。而在这场“跟风”中,对于IP本身的甄别却是缺乏考量的,部分作品仅是徒有IP虚名,并没有在事实上构成优质的改编基础。
此外,版权纠纷亦是当前改编剧绕不开的问题。例如,《鬼吹灯》系列小说作者与电影《九层妖塔》制片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网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的改编也被原著作者斥为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改编合理范围。虽然就具体案例而言,解释的路径不一而足,但站在整个改编剧市场而言,版权问题也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化。
目前正经历的网络小说改编热,催生的多数作品可以流行但难以经典,改编剧的文化底色与过去相比,正在不断遭到消解。不少改编剧仅保留了原著的“形”,却来不及打磨原著的“意”,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受众群体的注意,但这种改编实质上是对文化的一次性消费,难以达成改编剧本身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突破,不止于改编
改编剧经常面临的问题是,有人质疑其对原著的忠实程度,有人又会觉得它缺乏突破、难有新意。如何平衡两者关系便成了改编剧一路“升级打怪”的新命题。
从版权的角度讲,必须建立在原作基础之上的再创作才能称之为改编剧。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9条第2款明确提到:“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这说明,改编剧只要把握住精髓,在具体故事呈现上可以随时应变,在题旨立意方面也可以有多重塑造。
由《福尔摩斯探案集》改编的英剧《神探夏洛克》,自2014年开播便风靡全球。剧集有意识地对时代环境、案件经过等多重表层“真实”元素进行取舍,把握住了悬念设置、侦破技巧、犯罪心理等原著精髓。这是一种可借鉴的思路。
无论忠于原著或是另辟蹊径,改编剧需要具备其自身的“独创性”来站稳脚跟。不同艺术语言之间的转换,意味着对原著的增删,更意味着对历史意蕴、人性变迁、审美风潮的把握和适应。
突破的方向为何?这两年的改编剧实践给出一些参考,其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
一方面,改编剧需要将原著视作一个更“大众”的文化产品。文字到影像的转码过程,从传播的历史看,就是一个传播范围不断扩大、传播形态逐渐回归的过程。最初随四大名著而来的改编剧便是如此,很多人从电视剧中开始了解名著。作为流行文化形式存在的电视剧,对于文化的大众传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的改编剧要采纳不同的改编策略。经典原著的改编,可以尝试差异化改编,在原有故事上添砖加瓦,甚至在合理的范围内加以解构;流行文本的改编,改编过程应当基于对原著更高的忠实程度。当然,这首先要建立在原著具有改编价值的文化基础上。
对于同一IP的多次改编,也要在新环境下吐故纳新。例如金庸小说虽历经多次翻拍,但2017年的新版《射雕英雄传》终究难与1983年版的《射雕英雄传》相比肩。观众评判当下的改编剧不仅会把曾经的经典当作标尺,也会将其置于当下的国剧市场中,与其他精品剧衡短论长。这样的改编,需要制作者更为审慎。
改编剧的发展和其他文艺创作相差无几,都要经历从临摹到创造的过程。从三十年前的忠实照搬,到三十年后的多元创新,改编剧的探索确实需要迈出更具突破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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