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各区对区域内全年营收超20亿元、且增速超全市平均增速1.2倍的软信业企业给予奖励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上海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鼓励各区对区域内全年营收超20亿元、且增速超全市平均增速1.2倍的软信业企业给予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软信业企业,分别给予核心团队累计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5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企业,分别给予核心团队累计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软信业企业,根据其当年前三季度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且不超过20%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增速20%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2000万元,但暂未形成自然年同比数据的软信业企业,根据其当年前三季度营收情况给予奖励,对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超过1亿元的软信业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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