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诚明获批担任星展中国副行长

1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网站发布批复,核准洪诚明(HUNG,SHING MING)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该行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要求上述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到任,并在到任后10日内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其任职资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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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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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期所:批准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期货公司会员
  • 央行:授权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担任新加坡人民币清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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