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辽宁省接连发生渔船倾覆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狂风巨浪的背后,不仅暴露了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中的漏洞和失范,更折射出潜藏其中的无视群众利益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部署,要求务必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全面查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坚决揪出潜藏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铲除背后的利益链条,以“零容忍”态度向“靠港吃港、靠船吃船、利益勾连”的顽瘴痼疾亮剑。
截至11月24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人,管护30人,留置31人。公安机关共破获重大责任事故、非法买卖渔船证件、非法改造船舶、非法骗取渔船补贴、私拆屏蔽北斗、涉海走私等刑事案件4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4人;查处行政案件51起,行政处罚64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已有5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交代有关问题。
经查,8月底,辽绥渔某船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且在伏季休渔期内,船主罗某向葫芦岛市绥中县二河口新村港港口聘用负责人李某赠送香烟,违规取得转港证明,从葫芦岛市绥中县二河口新村港(船籍港)出港,前往大连市长兴岛经开区八岔沟港停靠。9月1日开海后,罗某又向大连市某港驻港工作人员周某某、顾某某送现金、香烟等,以继续违规出海作业。10月中旬,该船在大连某港出港时船上10名船员(定员9人),报备8人,缺少1名助理管轮职务船员,二级轮机长职务船员证也系伪造。该船出海作业返航途中在长兴岛以北海域发生倾覆,10名船上人员全部失联。目前,罗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李某、周某某、顾某某等有关渔业管理人员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
11月10日,辽营渔某船在捕捞作业时翻扣,船上11名船员落水,2人被救,9人失踪。事故发生后,营口市坚持查源头、查链条、查勾连、查背景,营口市公安局成立由106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提级办理、异地调警,从渔船建造到作业全生命周期和行业监管部门权责主体两个维度出发,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现刑事立案7起,已对1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营口市纪委监委对3名涉案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事故渔船船主兼船长郑某在应对船舶检验检查时,为使渔船达到出海标准,蓄意使用他人职务船员资质应付安全检查,而相关职务船员并未登船履职。郑某安排2名未按规定报备且无有效船员证书的人员替代出海作业,导致该渔船未达到标准,不具备合法出海作业资质。该渔船在捕捞作业期间因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存在严重安全风险,最终发生船舶倾覆、9人失踪的严重后果。11月16日,营口市公安局对郑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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