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2025年12月3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安民受贿一案。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至2025年1月,被告人张安民利用担任夏津县委副书记、县长,德州市德城区委副书记、区长,禹城市委书记,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德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9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安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安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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