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到,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除对未足额安排的项目安排剩余资金、用于应急除险项目等特殊情况外,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项目的投资补助和贴息金额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核定,对于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投资建设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严格规范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严禁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在项目建成后及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推动项目尽快投用发挥效益。
附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