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长江证券1月12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根据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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