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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读:K集团的招聘与新员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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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读:K集团的招聘与新员工管理规范

这套流程适用于公司(临时用工除外)所有岗位员工的招聘与新员工管理。

作者:荆泽峰

K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集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提供高端整体家居解决方案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现有员工5000余人,拥有占地面积160多亩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其产品战略为:以家装、设计、施工服务带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内门系统、家具、沙发布艺、灯具饰品、地板主材等产品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

本案例内容为K集团关于招聘和新员工管理的管理规范。

1.招聘总则

1.1 目的

为明确公司招聘原则,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做好新员工指导工作,明确新员工及在新员工指导工作中涉及的各岗位的职责,使新员工更快融入公司文化,达到岗位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临时用工除外)所有岗位员工的招聘与新员工管理,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结合公司政策,另行发文规范。

1.3 名词解释

1.3.1 计划内招聘:以公司最新签批的组织结构及部门财年初/中期提出的人员招聘计划为依据,申请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在此范围之内者。

1.3.2 计划外招聘:以公司最新签批的组织结构及部门财年初/中期提出的人员招聘计划为依据,申请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不在此范围之内者。

1.3.3 招聘周期:以招聘申请表上人力资源部最终签批日期为招聘起始计算时间,至该候选者入职报到为一个时间段,作为招聘周期。

1.3.4 外部招聘:指公司外部人员(含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员及回聘人员)的招聘。

1.3.5 内部招聘:指公司内部人员应聘及竞聘。

1.3.6 特殊渠道招聘:通过普通招聘渠道不容易满足需求的关键岗位及专业要求较高的岗位,公司所采取的非常用渠道招聘方式。

1.3.7试用期:试用期是公司与员工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限依据劳动合同签署年限确定,并约定在员工劳动合同中。在员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内,部门必须完成对员工的试用期考察.

1.4 招聘职责分配

1.4.1 人力资源部职责

招聘渠道选择,招聘计划审核、招聘费用预算和使用;

招聘岗位发布及简历筛选;

笔试及综合面试测评;

资料审核、编制审核及入职手续办理。

1.4.2 用人部门职责

部门各岗位工资预算;

部门年度、半年度招聘计划;

岗位说明书撰写;

招聘需求及时有效明确提出(招聘申请表);

专业能力面试及相关测评;

确定薪酬及录用建议。

1.5 招聘工作原则

1.5.1 人岗匹配原则

聘用人员资格和能力与公司需求相匹配。

1.5.2 公开、平等、公正原则

公司招聘岗位通过内部和外部多种渠道公开发布,择优录取;

公司招聘禁止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的事情发生;

公司禁止以其他方式对招聘工作进行干扰,破坏公司的整体形象。

1.5.3 录用原则

不聘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不聘用提供虚假信息及不诚信者;

原则上不录用具有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配偶及其直系和旁系亲属者;

与同行业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限制期内者,不予录用;

特殊人才或由于特殊需要须经人事财务副总裁批准签字,方可录用。

1.5.4 回聘原则

离开公司未按离职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者不予聘用;

被公司辞退者不予聘用;

战略性调整人员可酌情考虑回聘,但需根据公司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离开后言行对公司造成危害者不予聘用;

离职一年内的员工(婚育等特殊情况除外)不予聘用;

回聘人员的聘用流程与社会人员招聘办法一致,并在原部门进行调查;

离职一年以上,离职前考核符合岗位要求并按照公司流程正常办理离职手续者,可以聘用;

特殊人才或由于特殊需要须经人事财务副总裁批准签字,可以聘用。

2.招聘流程

2.1 招聘计划申报

各部门年度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计划,拟定本部门全年人力资源的总体需求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及人事财务副总裁审核签批,转人力资源部招聘人事处备案。财年中期各部门根据上半财年总体招聘到位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调整下半财年招聘计划,经人事财务副总裁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备案。

2.2 招聘申请

2.2.1 计划内招聘: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总经理/总监、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存档后执行招聘。

2.2.2 计划外招聘: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总经理/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及人事财务副总裁审核签批,人力资源部存档后执行招聘。

2.3 招聘周期

高层管理人员招聘周期视实际情况而定,中层及基层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周期为 6 周;普通类岗位招聘周期为 4 周,同一岗位特定时期需求量较大或由于某种原因较难招聘者,可延长周期至 6 周。

2.4 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

2.4.1 根据岗位级别及用人特点,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4.2 招聘渠道包括:

内部:内部推荐、内部应聘及竞聘;

外部:互联网络、报纸、招聘会、社会职介机构、猎头公司、委托外协招聘等。

2.5 简历筛选

2.5.1 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在发布招聘信息起进行简历筛选,3 个工作日之后发送备选者简历至部门相关负责人;

2.5.2 部门相关负责人在 3 个工作日之内对推荐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2.6 面试

2.6.1 原则上,应聘者须经过笔试、初试、复试三个阶段的考核。一般情况下,用人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的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复试。面试过程中,用人部门面试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估,填写《面试评估表》,并将《面试评估表》和《薪酬确认书》同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2.6.2 从初试到最终决定录用时限应控制在一周之内,最迟不得超过两周,以防止候选者流失。

2.6.3 面试权限

2.6.3.1 普通员工、主管由用人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面试。

2.6.3.2 核心主管岗、经理级(含)人员需经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招聘人事主管/经理面试。

2.6.3.3 部门总经理、总监需经人力资源招聘人事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事财务副总裁面试。

2.6.4 经面试最终确定候选者与招聘岗位相匹配者,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对候选者明确岗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类型、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等与候选者有直接关系的事项及条款。

2.7 材料汇总及审核

2.7.1 部门复试合格者,用人部门人事接口人于面试当日将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的相关材料(含《面试评估表》、《薪酬确认书》)汇总到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处;

2.7.2 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审核相关资料完整准确性,流转资料至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签批审核。

2.8 背景调查

2.8.1 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特殊岗位(如采购、会计、出纳、审计、人力资源相关岗位等)入职必须做背景调查,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提供《背景调查报告》;

2.8.2《背景调查函》要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注意措词用语,同时要尊重候选人;

2.8.3 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完成背景调查无误者方可通知候选人领取体检表,并通知该候选人准备入职所需资料。

2.9 入职体检

入职体检须按照公司规定,在公司指定的体检中心/医院限日完成;有健康证且健康证没有过期者,可以提供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可以不进行入职体检;可提供过去半年内有效体检证明可不进行入职体检。

2.10 录用

2.10.1 录用标准

2.10.1.1 基本标准: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

2.10.1.2 专业标准:符合所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具备该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及技能。

2.10.1.3 其它:背景调查真实,入职体检合格,并且符合条例 1.5 招聘工作原则要求者。

2.10.2 录用权限分配

2.10.2.1 经理(含)以上人员由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及人事财务副总裁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2.10.2.2 主管(含)以下员工由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招聘人事经理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2.10.2.3 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对录用应聘人员出现争议时,双方均应从专业角度出发,深入讨论,并协商一致,最终确定。

2.10.3 入职安排

2.10.3.1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收到体检结果确认合格者,方可通知候选者准备入职,并确定其入职时间,原则上入职时间为每周一、四,特殊情况除外;

2.10.3.2 人力资源人事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用人部门人事接口人及直线经理/主管候选者入职时间,并通知准备办公用品。如无特殊情况,一周内到职,在员工入职前一天,用人部门人事接口人应协调好接待事宜(含工作指导人确定、工位准备、办公用品准备等);

2.10.3.3 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用人部门私自安排候选者进行岗位工作者,该员工计薪日期将以人力资源安排入职日期为开始计算时限,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人部门相关人员承担。一经发现,对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予以 1000 元处罚,岗位直线经理予以 500 元处罚。

2.10.4 新员工入职当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 份;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各 4 份;

个人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冲洗)4 张;

员工本人持有的中信银行卡。

3.招聘汇总

每月月初,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招聘月度跟踪监控表》给人事财务副总裁、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人事接口人,以便对招聘工作进行监控。

4.新员工试用期指导工作

4.1 指导人的确认原则:

4.1.1 新员工指导人为员工的直接主管。直接主管在新员工试用期间确定新员工的指导计划,并根据新员工试用期的综合情况确定试用期的结果。

4.1.2 特殊情况下(如部门同期入职的新员工较多),直接主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把指导权授权给其他骨干员工,但直接主管仍要对新员工的培养负主要责任,并对试用期的结果负责。

4.2 指导人工作内容及要求:

4.2.1 新员工到岗前:

4.2.1.1 了解新员工的背景资料(包括新员工的工作经验、教育程度、专业背景及所受训练情况等)。

4.2.1.2 通知部门行政/人事接口人落实新员工的办公资源(办公位、办公用机、办公电话等)。

4.2.1.3 从公司内部网站下载《新员工指导人手册》,阅读并理解指导人在新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及新员工指导的方法。

4.2.2 新员工到岗第一周:

4.2.2.1 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办公环境。

4.2.2.2 与新员工就其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及工作安排进行沟通,并提供书面《岗位说明书》、《试用期工作计划/总结表》。

4.2.2.3 向新员工介绍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岗位人员,并将新员工介绍给部门其他人员。

4.2.3 新员工试用期间:

4.2.3.1 部门应当安排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完成“新员工入职”培训,不参加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将不予转正。

4.2.3.2 对新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帮助其按计划开展工作,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4.2.4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 15 天,指导人总结新员工整个试用期的综合工作表现,提报部门第一负责人,由部门第一负责人确定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终止的结果,并按本规范流程为新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5.新员工试用期考核

5.1 制定工作计划及绩效目标:

指导人负责帮助新员工制定《试用期工作计划/总结表》。

5.2 绩效评定:

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本岗位的表现和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考核等级与部门考核等级一致,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100 分)、完全符合(80-89)、基本符合(60-79)、尚待改进(0-59 分)。部门第一负责人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指导人。

将要转正的员工,需邮件发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处申请转正试题,完成试题答卷后反馈给培训发展处进行评分,总分须达到 90 分以上,方可转正。

5.3 绩效反馈:

部门确认最终考核结果后,指导人应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考核未达标,需总结成绩与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5.4 考核结果应用:

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成绩为“尚待改进”者部门应当终止试用。

6.新员工转正/终止试用手续

人力资源部每月 15 号将试用期在下月结束的人员名单发给各部门人事接口人,并抄送部门第一负责人,用以提醒指导人及时办理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终止试用手续。

6.1 按期转正

6.1.1 员工试用期表现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考核成绩为符合要求(含)以上可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6.1.2 根据员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由指导人负责监督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日前半个月办理转正手续。

6.1.3 员工在指导人的指导下,于面谈前填写《个人总结表》;指导人填写《新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完成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6.2 提前转正

对于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试用期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新员工,部门可申请为

其办理提前转正。员工填写《个人总结表》后,由指导人填写《新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经部门审批后于提前转正当月 20 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6.3 试用期终止

6.3.1 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成绩为尚待改进的,部门应当于试用期结束日前 15 日开始办理试用期终止手续,并于试用期结束日前一周办理完毕。

6.3.2 指导人应填写《试用期员工辞退建议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后指导人持《试用期辞退建议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终止试用期通知书》并加盖人力资源章,与员工进行面谈后,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7.未及时办理员工转正手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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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读:K集团的招聘与新员工管理规范

这套流程适用于公司(临时用工除外)所有岗位员工的招聘与新员工管理。

作者:荆泽峰

K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集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提供高端整体家居解决方案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现有员工5000余人,拥有占地面积160多亩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其产品战略为:以家装、设计、施工服务带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内门系统、家具、沙发布艺、灯具饰品、地板主材等产品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

本案例内容为K集团关于招聘和新员工管理的管理规范。

1.招聘总则

1.1 目的

为明确公司招聘原则,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做好新员工指导工作,明确新员工及在新员工指导工作中涉及的各岗位的职责,使新员工更快融入公司文化,达到岗位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临时用工除外)所有岗位员工的招聘与新员工管理,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结合公司政策,另行发文规范。

1.3 名词解释

1.3.1 计划内招聘:以公司最新签批的组织结构及部门财年初/中期提出的人员招聘计划为依据,申请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在此范围之内者。

1.3.2 计划外招聘:以公司最新签批的组织结构及部门财年初/中期提出的人员招聘计划为依据,申请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不在此范围之内者。

1.3.3 招聘周期:以招聘申请表上人力资源部最终签批日期为招聘起始计算时间,至该候选者入职报到为一个时间段,作为招聘周期。

1.3.4 外部招聘:指公司外部人员(含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员及回聘人员)的招聘。

1.3.5 内部招聘:指公司内部人员应聘及竞聘。

1.3.6 特殊渠道招聘:通过普通招聘渠道不容易满足需求的关键岗位及专业要求较高的岗位,公司所采取的非常用渠道招聘方式。

1.3.7试用期:试用期是公司与员工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限依据劳动合同签署年限确定,并约定在员工劳动合同中。在员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内,部门必须完成对员工的试用期考察.

1.4 招聘职责分配

1.4.1 人力资源部职责

招聘渠道选择,招聘计划审核、招聘费用预算和使用;

招聘岗位发布及简历筛选;

笔试及综合面试测评;

资料审核、编制审核及入职手续办理。

1.4.2 用人部门职责

部门各岗位工资预算;

部门年度、半年度招聘计划;

岗位说明书撰写;

招聘需求及时有效明确提出(招聘申请表);

专业能力面试及相关测评;

确定薪酬及录用建议。

1.5 招聘工作原则

1.5.1 人岗匹配原则

聘用人员资格和能力与公司需求相匹配。

1.5.2 公开、平等、公正原则

公司招聘岗位通过内部和外部多种渠道公开发布,择优录取;

公司招聘禁止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的事情发生;

公司禁止以其他方式对招聘工作进行干扰,破坏公司的整体形象。

1.5.3 录用原则

不聘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不聘用提供虚假信息及不诚信者;

原则上不录用具有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配偶及其直系和旁系亲属者;

与同行业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限制期内者,不予录用;

特殊人才或由于特殊需要须经人事财务副总裁批准签字,方可录用。

1.5.4 回聘原则

离开公司未按离职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者不予聘用;

被公司辞退者不予聘用;

战略性调整人员可酌情考虑回聘,但需根据公司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离开后言行对公司造成危害者不予聘用;

离职一年内的员工(婚育等特殊情况除外)不予聘用;

回聘人员的聘用流程与社会人员招聘办法一致,并在原部门进行调查;

离职一年以上,离职前考核符合岗位要求并按照公司流程正常办理离职手续者,可以聘用;

特殊人才或由于特殊需要须经人事财务副总裁批准签字,可以聘用。

2.招聘流程

2.1 招聘计划申报

各部门年度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计划,拟定本部门全年人力资源的总体需求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及人事财务副总裁审核签批,转人力资源部招聘人事处备案。财年中期各部门根据上半财年总体招聘到位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调整下半财年招聘计划,经人事财务副总裁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备案。

2.2 招聘申请

2.2.1 计划内招聘: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总经理/总监、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存档后执行招聘。

2.2.2 计划外招聘: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总经理/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及人事财务副总裁审核签批,人力资源部存档后执行招聘。

2.3 招聘周期

高层管理人员招聘周期视实际情况而定,中层及基层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周期为 6 周;普通类岗位招聘周期为 4 周,同一岗位特定时期需求量较大或由于某种原因较难招聘者,可延长周期至 6 周。

2.4 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

2.4.1 根据岗位级别及用人特点,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4.2 招聘渠道包括:

内部:内部推荐、内部应聘及竞聘;

外部:互联网络、报纸、招聘会、社会职介机构、猎头公司、委托外协招聘等。

2.5 简历筛选

2.5.1 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在发布招聘信息起进行简历筛选,3 个工作日之后发送备选者简历至部门相关负责人;

2.5.2 部门相关负责人在 3 个工作日之内对推荐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2.6 面试

2.6.1 原则上,应聘者须经过笔试、初试、复试三个阶段的考核。一般情况下,用人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的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复试。面试过程中,用人部门面试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估,填写《面试评估表》,并将《面试评估表》和《薪酬确认书》同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2.6.2 从初试到最终决定录用时限应控制在一周之内,最迟不得超过两周,以防止候选者流失。

2.6.3 面试权限

2.6.3.1 普通员工、主管由用人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面试。

2.6.3.2 核心主管岗、经理级(含)人员需经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招聘人事主管/经理面试。

2.6.3.3 部门总经理、总监需经人力资源招聘人事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事财务副总裁面试。

2.6.4 经面试最终确定候选者与招聘岗位相匹配者,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对候选者明确岗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类型、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等与候选者有直接关系的事项及条款。

2.7 材料汇总及审核

2.7.1 部门复试合格者,用人部门人事接口人于面试当日将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的相关材料(含《面试评估表》、《薪酬确认书》)汇总到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处;

2.7.2 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审核相关资料完整准确性,流转资料至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签批审核。

2.8 背景调查

2.8.1 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特殊岗位(如采购、会计、出纳、审计、人力资源相关岗位等)入职必须做背景调查,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提供《背景调查报告》;

2.8.2《背景调查函》要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注意措词用语,同时要尊重候选人;

2.8.3 人力资源部招聘责任人完成背景调查无误者方可通知候选人领取体检表,并通知该候选人准备入职所需资料。

2.9 入职体检

入职体检须按照公司规定,在公司指定的体检中心/医院限日完成;有健康证且健康证没有过期者,可以提供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可以不进行入职体检;可提供过去半年内有效体检证明可不进行入职体检。

2.10 录用

2.10.1 录用标准

2.10.1.1 基本标准: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

2.10.1.2 专业标准:符合所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具备该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及技能。

2.10.1.3 其它:背景调查真实,入职体检合格,并且符合条例 1.5 招聘工作原则要求者。

2.10.2 录用权限分配

2.10.2.1 经理(含)以上人员由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及人事财务副总裁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2.10.2.2 主管(含)以下员工由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招聘人事经理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2.10.2.3 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对录用应聘人员出现争议时,双方均应从专业角度出发,深入讨论,并协商一致,最终确定。

2.10.3 入职安排

2.10.3.1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收到体检结果确认合格者,方可通知候选者准备入职,并确定其入职时间,原则上入职时间为每周一、四,特殊情况除外;

2.10.3.2 人力资源人事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用人部门人事接口人及直线经理/主管候选者入职时间,并通知准备办公用品。如无特殊情况,一周内到职,在员工入职前一天,用人部门人事接口人应协调好接待事宜(含工作指导人确定、工位准备、办公用品准备等);

2.10.3.3 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用人部门私自安排候选者进行岗位工作者,该员工计薪日期将以人力资源安排入职日期为开始计算时限,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人部门相关人员承担。一经发现,对用人部门第一负责人予以 1000 元处罚,岗位直线经理予以 500 元处罚。

2.10.4 新员工入职当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 份;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各 4 份;

个人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冲洗)4 张;

员工本人持有的中信银行卡。

3.招聘汇总

每月月初,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招聘月度跟踪监控表》给人事财务副总裁、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人事接口人,以便对招聘工作进行监控。

4.新员工试用期指导工作

4.1 指导人的确认原则:

4.1.1 新员工指导人为员工的直接主管。直接主管在新员工试用期间确定新员工的指导计划,并根据新员工试用期的综合情况确定试用期的结果。

4.1.2 特殊情况下(如部门同期入职的新员工较多),直接主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把指导权授权给其他骨干员工,但直接主管仍要对新员工的培养负主要责任,并对试用期的结果负责。

4.2 指导人工作内容及要求:

4.2.1 新员工到岗前:

4.2.1.1 了解新员工的背景资料(包括新员工的工作经验、教育程度、专业背景及所受训练情况等)。

4.2.1.2 通知部门行政/人事接口人落实新员工的办公资源(办公位、办公用机、办公电话等)。

4.2.1.3 从公司内部网站下载《新员工指导人手册》,阅读并理解指导人在新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及新员工指导的方法。

4.2.2 新员工到岗第一周:

4.2.2.1 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办公环境。

4.2.2.2 与新员工就其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及工作安排进行沟通,并提供书面《岗位说明书》、《试用期工作计划/总结表》。

4.2.2.3 向新员工介绍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岗位人员,并将新员工介绍给部门其他人员。

4.2.3 新员工试用期间:

4.2.3.1 部门应当安排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完成“新员工入职”培训,不参加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将不予转正。

4.2.3.2 对新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帮助其按计划开展工作,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4.2.4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 15 天,指导人总结新员工整个试用期的综合工作表现,提报部门第一负责人,由部门第一负责人确定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终止的结果,并按本规范流程为新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5.新员工试用期考核

5.1 制定工作计划及绩效目标:

指导人负责帮助新员工制定《试用期工作计划/总结表》。

5.2 绩效评定:

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本岗位的表现和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考核等级与部门考核等级一致,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100 分)、完全符合(80-89)、基本符合(60-79)、尚待改进(0-59 分)。部门第一负责人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指导人。

将要转正的员工,需邮件发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处申请转正试题,完成试题答卷后反馈给培训发展处进行评分,总分须达到 90 分以上,方可转正。

5.3 绩效反馈:

部门确认最终考核结果后,指导人应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考核未达标,需总结成绩与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5.4 考核结果应用:

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成绩为“尚待改进”者部门应当终止试用。

6.新员工转正/终止试用手续

人力资源部每月 15 号将试用期在下月结束的人员名单发给各部门人事接口人,并抄送部门第一负责人,用以提醒指导人及时办理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终止试用手续。

6.1 按期转正

6.1.1 员工试用期表现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考核成绩为符合要求(含)以上可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6.1.2 根据员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由指导人负责监督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日前半个月办理转正手续。

6.1.3 员工在指导人的指导下,于面谈前填写《个人总结表》;指导人填写《新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完成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6.2 提前转正

对于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试用期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新员工,部门可申请为

其办理提前转正。员工填写《个人总结表》后,由指导人填写《新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经部门审批后于提前转正当月 20 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6.3 试用期终止

6.3.1 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成绩为尚待改进的,部门应当于试用期结束日前 15 日开始办理试用期终止手续,并于试用期结束日前一周办理完毕。

6.3.2 指导人应填写《试用期员工辞退建议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后指导人持《试用期辞退建议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终止试用期通知书》并加盖人力资源章,与员工进行面谈后,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7.未及时办理员工转正手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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