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等或不属于预制菜

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准明确:①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②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③尽量缩短预制菜的产品保质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③不得使用防腐剂,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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