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珍
讨论多年的消费税改革可能在今年落地。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自1994年在我国首次登台以来,消费税经历了多次重大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以及2014年税目和税率调整等。
最初,消费税只针对烟、酒、成品油、小汽车等11类需要限制或调节的消费品。随着经济和环保需求的变化,电池、一次性筷子、涂料、电子烟等高污染产品也纳入征税范围。目前,消费税共有15个税目,税率范围从1%至56%不等。
在我国现行规模较大的几个税种中,消费税是唯一全部归属中央、尚未实行央地共享的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25年,消费税收入规模达1.69万亿元,占整体税收比重的9.6%。
2021年以来,关于消费税改革的预期一直很高。当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2024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在提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时指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对界面新闻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并要求2029年完成改革任务,2026年将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心主任刘蓉对界面新闻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消费税改革的表述相较2025年出现明显调整,从侧重“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财力”转向“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环节”三位一体协同优化,标志着改革重心回归税制本质功能,兼顾调节作用、征管效率与央地财力格局。
刘蓉表示,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应坚持有增有减、有扶有控。扩围重点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品、高端奢侈消费及新兴负外部性消费;缩围则面向大众刚需消费与绿色低碳产品;同时对超豪华小汽车、化妆品等细化档次与边界,实现精准调节。
在税率调整方向上,刘蓉认为,应以结构优化、稳定预期为原则。成品油、卷烟等负外部性较强的品目保持税率刚性,以结构性微调替代普涨,堵塞征管漏洞;高档消费品分档提高税率;绿色普惠类产品税率只降不升。另外,应将税率与征收环节后移联动,零售环节征税后适度调整税率,避免重复计税与价格波动。
近年来关于进一步改革消费税的呼声很高,其中一个原因是现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环境,比如,针对高档甚至奢侈消费品的税目不足,大量奢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私人飞机、马术、高档会所娱乐休闲等未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更深层次来看,新一轮消费税改革是打造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体系的关键内容。当前,地方政府普遍面临财政紧平衡的问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提出“完善地方税”、“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将消费税由中央独享过渡至中央和地方共享或地方独享,意味着可以直接增加地方税收收入。2025年,我国消费税收入规模达到1.69万亿元,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为12.21万亿元,如消费税收入完全下划地方,则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将增加13.8%。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简单来说,就是把征税的时点和地点从“商品出厂时征税”调整到“卖给消费者时征税”。这样做的好处是,税源从生产地转向消费地,地方政府会更有动力去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商圈、吸引人来本地消费;对于企业而言,无需在生产环节垫付税款,资金压力将得到缓解。另外,作为一种间接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时,税负转嫁更为隐蔽,大部分消费者无法感知税负的存在,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有助于增强消费者的“负税感”,从而进一步强化消费税的调节功能。
不过,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也会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导致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生产大省的财力受损,这在烟草消费方面尤为明显。我国烟草种植主要分布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云南、贵州等,如果消费税不在生产环节由生产地征收,部分生产大省消费税流出严重,地方附加税费收入也将一并减少,这对于并非消费大省的欠发达地区将是一大挑战。因此,消费税改革需要更多配套举措来平衡区域间财政关系。
对于征收环节后移的路径选择,刘蓉建议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来做。具体来说,贵重首饰、高档手表、超豪华小汽车、高档化妆品等征管基础较好的品目可优先后移至零售环节;白酒、大排量摩托车等稳步试点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成品油、卷烟等因监管复杂、配套要求高,暂不建议全面推开,待全国税控联网与跨区域监管完善后再实施。
袁海霞也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消费税征收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可重点探索研究成品油、汽车等消费税改革,但需建立完善区域间财力均衡机制,提高税收再分配的公平性。
“各地应立足自身优势产业布局培育地方专享主体税种,如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探索完善资源税、旅游税等税种体系,适时研究开征碳税、绿色税等新型税种。此外,结合新业态发展趋势适时研究新税种,并探索把具有地方特色、税源分散的税种立法权限和征管权限适度下放。”袁海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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