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开征求《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

商务部公开征求《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本文件与SB/T 11053—2013相比,增加了“奥特莱斯企业”的定义,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奥特莱斯的投资商、开发商、运营商等相关业务的企业;更改了“品牌聚集度”定义的内容,明确了品牌聚集度与奥特莱斯经营品质呈正相关的特征;删除了“买手”“买手制”的定义,在实践中,买手、买手制不是奥特莱斯的专属业务,不需要在本标准中进行定义;删除了“奥特莱斯折扣价格”的定义,相关内容已在“商品价格折扣管理”中体现。

附件:1.《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2.《奥特莱斯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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