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为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划出“三条高压线”

今天(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发布会上介绍,保健食品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百姓的“钱袋子”。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突出违法行为,针对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总局也划出“三条高压线”。

  • 一是严打“碰瓷疗效”虚假宣传。重点查处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界限,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治病”“防癌”“替代药物”等功效的行为。
  • 二是严打“花样忽悠”式营销乱象。严厉查处利用所谓“专家”站台、免费体检旅游、会议讲座等形式对保健食品实施欺诈性推销,以及直播带货中的“剧本式”“演戏式”虚假营销保健食品行为。
  • 三是严打“甩手掌柜”平台责任缺失。压紧压实保健食品销售平台资质审核责任,对管理缺位、整改不力的平台、经营者及营销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具有四个方面“特殊性”。

  • 准入门槛不同。保健食品须经严格的注册或备案程序,完成安全性和功能性评价后,方可取得“蓝帽子”标志进行生产销售。
  • 功能定位不同。保健食品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但必须在保健功能目录范围内,法律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 适用人群不同。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应按标签说明书规定的用量和方法食用。
  • 监管要求不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要求对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销售保健食品要落实专区专柜要求,保健食品广告还要通过监管部门审批。

关于科学选购保健食品,建议消费者掌握“三招”。

  • 第一招“蓝帽子”。购买时请查验标签或说明书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 第二招警惕“神药话术”。保健食品本质是食品,任何宣称能“治百病”“根治慢性病”“替代药物”的,均属虚假夸大宣传,切勿使用保健食品替代药物延误治疗。
  • 第三招选择正规渠道。建议优先选择商场、超市、药店或正规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切勿轻信朋友圈、微信群、小程序中所谓的“亲情推销”。(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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