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

5月25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果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药品监管领域落地生根,推动药品监管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深刻阐明了做好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理念、方法路径和主要规律,为新时代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是党的创新理论在药品监管领域的具体体现,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更大功夫,筑牢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确保药品监管事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开拓前行。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键在于落实。一是以“三个坚持”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坚持标准先行,夯实药品安全源头根基;坚持严管严控,织密全域全程监管网络;坚持重拳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以改革创新赋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中药科学监管体系,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是以系统观念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共治责任,最广泛凝聚药品安全治理合力。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药品监管工作实绩。一要深刻把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药品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深刻汲取山西沁源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紧压实药品安全监管政治责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二要准确把握“显绩”与“潜绩”、“当下改”与“长久立”等关系,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三要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扎实抓好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一项一项落实到位,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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