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6年6月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0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织物(葡萄牙语:malhasde poliést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1.74-4.8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但出于公共利益考虑,该措施暂停实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6004.10.31、6004.10.32、6004.10.33、6004.10.34、6004.90.30、6006.31.20、6006.32.20、6006.33.20和6006.34.2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80号公告,应巴西国内纺织工业联盟Sindicato das Indústrias  Têxteis de Malhas e de Curtimento de Couros e Peles no Estado de MinasGerais(SINDIMALHAS)于2024年9月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织物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2025年9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7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并征收0.69-4.81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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