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重庆房地产政策强调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在中央出台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推进住房制度逐步完善的背景下,重庆因城制宜,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其中包含限购限贷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并对外地人在渝购房、中介销售、公积金贷款、贷款审核、房企融资等具体环节进行了规范。
“三无”人员在渝买房需缴纳房产税
1月1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首次调整,自2017年1月14日起,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即需要缴纳房产税,此前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才需要缴纳房产税。近期政府的种种动作,旨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刚需及改善类需求的政策基本面并未发生实质变化。
抵押房产不得用于预售 预售商品房不得用于抵押
1月22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央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市金融办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通知》,并自2017年2月1日起执行。政策主要明确两点内容:一是抵押房地产不得用于预售,二是预售商品房不得用于抵押。对于开发商,政策缩短了在建抵押物这种融资渠道的时间窗口;对于购房者,降低了购房风险。
打击“首付贷”、“假按揭”等行为
2月27日,重庆市银监局公布了《关于重申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包括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要求、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偿债能力审查等要求,严厉打击“首付贷”、“假按揭”等行为。此次重申对重庆房地产信贷的管理要求,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稳定金融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抑制成交和价格异动,引导市场预期。
引导房企涉足跨界地产
3月7日,召开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会,指出2017年全市力争全年实现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00亿元,确保市场总供需基本平衡;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20%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在5%左右,继续支撑全市经济的增长。同时鼓励房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电商用房、众创空间等,引导房企涉足跨界地产。
从重从快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4月12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案件的紧急通知》,决定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组建我市“市专项整治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要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并纳入“黑名单”。
商业地产去库存
4月14日,重庆市政府公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商业商务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至此正式明确商业地产去库存的目标。意见指出:一是控制商业商务建设用地新增供应规模;二是支持商业商务用房转型利用;三是支持开发企业自持经营商业商务用房;四是扩大商业地产市场需求。政策出台一方面可盘活存量资产,加速商业地产的多样化运营,同时避免市场同质化竞争。
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
5月9日,重庆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即日起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既认房又认贷”,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制盲目投资炒房者,抑制群众的恐慌性购房,同时也有利于楼市的健康平稳的持续发展。
多个部门联合打击楼市违法违规销售
5月17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主城区商品房交易行为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国土房管局将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和规范化,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捂盘惜售、价格欺诈等14项,通过摇号的方式从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此次督查将进一步加强对主城区商品房交易行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五条金融举措助力自贸试验区发展
5月22日,重庆银监局印发《关于积极做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重庆银行业积极创新,助力自贸试验区发展。围绕自贸区“监管高效便捷、金融服务完善”的发展目标,重庆银监局提出银行业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十五条金融创新支持举措。将加强监管政策引领,推动银行业与自贸区企业打造发展共同体,为自贸区开放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拍卖+综合评标”成土拍新环节
6月13日,金地集团竞得重庆南CBD弹子石一宗地,成为重庆首块拍卖+评标方式产生的土地。6月27日,渝北大石坝组团B分区27-1号住宅用地经过拍卖竞价,最终有7家房企进入评标阶段。在“面包”价格不断上涨的行情之下,“拍卖+综合评标”的方式让重庆土地市场更加合理。
来源:大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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