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同业存单市场发展,加强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2号进行修订,形成《同业存单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22条,具体规定了同业存单发行人与投资人范围、存单要素、发行准备、发行与交易、登记托管与兑付、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等事项。明确监督管理要求与措施。一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发行人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市场审慎投资交易情况及利率定价自律情况对其年内备案额度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明确发行计划应当包含影响投资判断的关键性财务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提升同业存单发行透明度。三是明确发行人、投资人未履行本办法所述信息披露、发行交易等约束条款的,中国人民银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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