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尖峰集团(600668.SH)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规格为5ml:托吡卡胺25mg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4类,主要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公告显示,该药品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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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8月3日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获批生产。
2026年8月3日,尖峰集团(600668.SH)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规格为5ml:托吡卡胺25mg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4类,主要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公告显示,该药品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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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8月3日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获批生产。
2026/08/03 17:02来源:界面新闻
2026年8月3日,尖峰集团(600668.SH)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规格为5ml:托吡卡胺25mg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4类,主要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公告显示,该药品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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