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组织修订形成《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8月18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了4个方面内容。

  • 一是合并修改名称。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将《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相同的部分合并简化,并合并修改为《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 二是明确原料和生产要求。本次细则修订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可可制品生产不得以可可壳作为原料,焙炒咖啡生产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 三是严格过程管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相关规定,细则修订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要求。
  • 四是健全管理制度。细则完善了人员管理、全链条管理等制度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全流程覆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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