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集团:上半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9.6亿元

龙湖集团8月28日公告,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8.0亿元,其中,地产开发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61.0亿元,运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3.0亿元,服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4.0亿元。运营及服务业务收入合计为人民币137.0亿元,同比增长3.2%,占总营业收入34.4%。上半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19.6亿元,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之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为人民币0.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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